佛山张槎村高卫大楼围物业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卫大楼围物业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高卫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高卫大楼围物业消防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喷淋及自动报警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人民币1041653.18元,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989570.5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有效范围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图纸(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或招标控制价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
6.1.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1.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二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园区15座)]。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张槎村民委员会各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网页截图)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高卫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0 0670 62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132609
项目概况
更合镇白石工业园区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 2023年0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464
项目名称:更合镇白石工业园区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1,126.4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更合镇白石工业园区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91,126.4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更合镇白石工业园区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1,126.4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更合镇白石工业园区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更合镇白石工业园区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含发布当月)任1月份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④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响应,如本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教师村教育路1号8座2楼),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7-88849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2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小姐
电 话:0757-88828863
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迎定大楼围11座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迎定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迎定大楼围11座消防改造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喷淋及自动报警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474582.58元,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427124.3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有效范围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07月0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07月13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 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张槎村迎定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网页截图)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迎定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工业二区八路龙桦酒店(张槎村店)北侧约50米
联 系 人:陈维彬
电 话:136 3006 73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13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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