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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投诉举报咨询途径,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相关要求,三水区设立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答疑。
电话:0757—87701806(咨询)、0757—87706750(投诉)
邮箱:ssjycwjj@ss.gov.cn(咨询)、ssjyxf@ss.gov.cn(投诉)
如需投诉举报、咨询教育乱收费问题的,请按上述的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和邮箱向区教育局反映、咨询。其中,投诉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和佐证资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2023社保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23〕10号),现作如下通告: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46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284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三、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284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
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维持1900元不变,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234元。
五、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由于缴费标准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特此通告。
附件: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2023社保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23〕10号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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