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等项目的公示
根据我区“金融10条”政策规定,现对云舟生物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上市奖励(辅导验收阶段)(金融10条)项目、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辅导验收阶段)(金融10条)项目、广州市丰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股改签约阶段)(金融10条)项目、广州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新三板”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拟扶持企业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之内书面向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反映,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真实身份证明。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地址: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0楼
电话:020-82119347
附表:2023年7月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等项目情况一览表
2023年7月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等项目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扶持项目 | 扶持金额(万元) | 审核意见 |
云舟生物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奖励(辅导验收阶段)(金融10条) | 20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奖励(辅导验收阶段)(金融10条) | 20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奖励(辅导验收阶段)(金融10条) | 1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辅导验收阶段)(金融10条) | 1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市丰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股改签约阶段)(金融10条) | 10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三板”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 | 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捷世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三板”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 | 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三板”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 | 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三板”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 | 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凯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三板”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 | 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鲁邦通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新三板”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 | 50 | 拟同意扶持 |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制造业十条”)正式印发。
“制造业十条”核心条款重点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稳定增长、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从小升规、产值突破、资金配套、全年稳增长、产业联动发展、工业投资、创新驱动、智能绿色发展、工业用地高效利用、工业载体高质量发展十个方面,给予企业真金白银奖励,激活企业发展引擎,挑起制造业“大梁”。
为促进工业发展和企业稳定增长,根据“制造业十条”,南沙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南沙还设置了产值突破奖励,对产值首次超过1500亿元、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其中,奖励的30%给予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激发人才干事创业动力。
在优化提升产业载体空间方面,“制造业十条”对根据规划条件适当提高容积率的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并支持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参与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提升,按照工业集聚区每新增1亿元工业产值奖励10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管理机构奖励,同时对获得广州市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扶持的村镇工业集聚区按市扶持金额50%的标准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为抓好促进工业投资这项重点工作,“制造业十条”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将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最高4%提高至5%,奖励金额由最高800万元大幅提高至500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
为支持企业稳定增长,按照企业当年产值规模和同比增速,“制造业十条”按企业年度新增区级经济贡献的标准由原来的10%提升到30%,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同时,在区内参与互相采购的买方企业还可获最高300万元奖励。
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南沙特意设置创新驱动奖励,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支持。首先是创新中心支持对落户本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获批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批组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近日,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实施内河运费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新举措。为进一步助推“内河运费扣减”新举措落地落实,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一行到广州航运交易所就珠江运费开展考察调研。广州航运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珠江航运运价指数、集装箱内河运输价格构成等情况,双方就探索发布符合扣减标准的珠江航道运价数据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初步共识,共同帮助企业享受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据初步统计,在该项措施实施后,广州海关关区内企业每年可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扣减内河运费约5,000万元,惠及企业数量近300家。下一步,广州航运交易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加强“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宣传和推广,让更多外贸企业了解和享受政策红利,为外贸企业减负增效,进一步助力推动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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