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主题教育要求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广州市审计局资源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升形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群众最盼、最难上下功夫,认真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在推动涉农政策贯彻落实、促进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一是紧跟重大涉农政策,推进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积极发挥审计对政策落实监督作用,及时反映涉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打通关键环节,着力揭示和反映规划不衔接、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影响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各项涉农政策措施及时发挥效应。
二是以资金和项目为主线,促进涉农资金提质增效。审计过程中坚持以资金和项目为主线,沿着资金流向,加大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审计意见建议,促进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聚焦粮食安全,助力“中国饭碗”端得更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审计过程中积极关注稳定粮食生产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地情况,重点关注耕地的管护和使用情况,着力揭示因管护不到位,造成设施损毁、荒废情况及因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占用农田从事非农化建设甚至损毁农田的情况。 (白灵)
8月2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元/月。
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823元/月
征求意见稿指出,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按普惠性、非营利性及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类别,即示范幼儿园、规范幼儿园,同时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等级管理的变化相应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机制。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闭园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天
征求意见稿指出,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此外,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如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天,其中16:30至17:00免收托管费。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本文中“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外校转来插班生;其余学生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育教育费。在学期、假期交叉月份中,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结算。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除本通知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的定价原则。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
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可退还80%保育教育费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幼儿园的退费原则。学期与假期交叉月份,保育教育费执行学期内标准;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取整天数,下同)的,收取当月一半保育教育费;幼儿在园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全额收取当月保育教育费。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未在园或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育教育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育教育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
各类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必须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按有关资助政策对贫困子女的减免规定或者其他资助办法。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北区综合训练与战勤保障基地(学校)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北区综合训练与战勤保障基地(学校)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3-4112】招标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7条 |
详见招标文件。 |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3条(9)、(10) |
详见招标文件。 |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发)附件一:商务技术综合评分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发)附件二:资格审查表 第7条 |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
5 |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任务书”表4-1《主要人员投入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6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
附件一、商务技术综合评分表(修改版)
附件二、主要人员投入表(修改版)
附件三、格式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修改版)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3 日
附件一、商务技术综合评分表(修改版)
商务技术综合评分表 (修改版)
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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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资信业绩部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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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业绩(15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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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获奖(5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业绩获奖: 1.获行业级或国家级奖项每项得3分; 2.获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 3.获市(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 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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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实力 (10分) |
项目负责人 (5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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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其他技术人员 (5分) |
1.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投入要求》的得3分。 2.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投入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加0.5分,本小项最多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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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勘察设计工作方案部分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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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 (20分) |
对本项目设计内容的理解充分、分析准确;对设计范围的把握准确;对设计任务书的理解和分析准确(突出设计指导思想的理解和分析;突出“训练与战勤保障基地(学校)”项目中的训练功能、保障功能的理解和分析;包括对总体布局、单体功能、以及满足实战化训练要求的各项训练设施及配套系统等的理解和分析)。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情况:优得20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差或没有此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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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20分) |
充分分析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针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包括对建筑总体和各建筑单体的设计方案的优化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重点分析各类训练设施及配套系统如何与实战化训练课程和科目相结合,对结合过程中产的难点提出优化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等。)。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情况:优得20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差或没有此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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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 |
勘察工作内容的理解充分、分析准确;对勘察设计范围的把握准确;对勘察任务书的理解和分析准确。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此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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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5分) |
根据本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结合自身的管理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安排,并从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安排、各专业之间的配合、统筹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进度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满足工期要求、技术服务保障措施得力、有针对性。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此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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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 |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本项目特点,从如何避免自身原因引起的错漏碰、如何减少勘察设计变更控制投资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目标。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此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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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造价控制措施(5分) |
根据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要求及实际情况,提出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合理、可实施性高。横向对比各投标人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此内容得0分。 |
|
|
三 |
投标报价部分(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0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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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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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 日期:
注:1、类似业绩:是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②服务合同关键页、③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的情况证明)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业绩确认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技术指标(指建筑面积)的,投标人需提供能证明业绩技术指标(指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可证明建筑面积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企业业绩获奖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类奖是指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奖项等级如下: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市(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市(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奖】。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人员实力: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拟投入其他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按上述评审要求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如职称证、注册证等),同时须提供拟派人员在本单位购买的近1个月(2023年6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如为联合体,则勘察专业人员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其他人员均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4、本表中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主要人员投入表(修改版)
主要人员投入表(共11人)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最低投入 人数要求 |
总负责人 |
设计单位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 |
1 |
项目负责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1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1 |
协助报建人员 |
工程技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或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注册岩土工程师,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 |
1 |
注:职称年限以职称证发证时间为准;每个专业其他参与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
附件三、格式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修改版)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人员安排分工 |
姓 名 |
年龄 |
基本要求 |
已完成类似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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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职务、执业资格、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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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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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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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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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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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通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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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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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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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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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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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报建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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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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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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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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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上述人员须按“勘察设计任务书”表4-1《主要人员投入表》要求进行配备;本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并按商务技术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上述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能兼任。
3、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人员,但包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同样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须提供投入人员的2023年6月社保证明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
年龄 |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
从事勘察或设计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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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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