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441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9日 0时0分~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69.78873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2家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3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保利天悦妇女儿童中心装修工程
补充公告
保利天悦妇女儿童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编号:JG2023-4217),于2023年7月3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全文中的项目名称 |
保利天悦妇女儿童中心装修工程 |
海珠区妇幼保健院保利天悦妇女儿童中心装修工程项目(海珠区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
2. |
招标公告 第一条中“项目代码” |
项目代码:2307-440105-04-01-593023 |
项目代码:2203-440105-04-01-118762 |
3. |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七条 |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二、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工期要求” |
2023年月日计划开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
2023年月日计划开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
2.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中的“工程奖项”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5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2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6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 |
3.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中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见附表四-1)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本项不得分。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加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加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加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满5年,加3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 (5)装饰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有1人加1.5分,本项最多加3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见附表四-1)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本项不得分。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 (5)装饰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多计算三人。 |
4.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注2.工程奖项 |
2.工程奖项: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1)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2)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或其所属专业分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3)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4)取自平台的,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和获奖证书上传件以供核对。不取自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以证明该工程已完成且工程资质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
2.工程奖项: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1)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2)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或其所属专业分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3)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4)取自平台的,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和获奖证书上传件以供核对。获奖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取自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以证明该工程已完成且工程资质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否则不得分。 |
5.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注3.第三方评价 |
3.第三方评价:(1)“纳税信用A级”证书须包含2020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 |
3.第三方评价:(1)“纳税信用A级”证书须包含2022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
6. |
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中的第三条“合同工期” |
本工程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2023年 月开工, 2023 年 月竣工。 开工日期: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以监理总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从开工日起计日历天。 |
本工程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 2023 年 月开工, 2023 年 月竣工。 开工日期: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以监理总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从开工日起计日历天。 |
7.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三:投标函”第1点 |
1.根据招标人保利天悦妇女儿童中心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相关招标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投标总价并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1.根据招标人海珠区妇幼保健院保利天悦妇女儿童中心装修工程项目(海珠区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相关招标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投标总价并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二、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8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村三、四社安置区项目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39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2023年8月30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6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73.6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10时30分 - 2023年8月30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30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30日 10时15分 - 2023年8月30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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