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项目设计
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项目设计补充公告
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项目设计(项目编号:JG2023-4403)已于2023年8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中2.6 建设规模:
原文:对医院旧建筑门诊、住院、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15223平方米,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800万元)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住院楼、住院副楼。(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修改为:对医院旧建筑门诊综合楼、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15223平方米。门诊综合楼单体建筑面积约855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3.3米;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单体建筑面积约6515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9.6米;南楼单体建筑面积约1765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3.2米。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800万元。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住门诊综合楼、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南楼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相对应的内容也对应修改)
2、招标公告中2.8 招标范围:
原文:招标范围:完成区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门诊、住院、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设计等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成果的深度要达到财政评审部门要求的概算编制及评审要求)、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规划报建设计(含报建配合)阶段到施工图阶段、配合施工技术服务、施工配合阶段及竣工配合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配合工程变更等。
(注: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及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修改为:招标范围:完成区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门诊综合楼、住院副楼(门诊副楼)、南楼等建筑进行修缮,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包括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工程等进行设计等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成果的深度要达到财政评审部门要求的概算编制及评审要求)、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规划报建设计(含报建配合)阶段到施工图阶段、配合施工技术服务、施工配合阶段及竣工配合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配合工程变更等。
(注: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及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3、招标公告中7.2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 最高投标限价为:189.47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暂定为1.5,(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设计费投标报价由各投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20%,在收费标准下浮20%的基础上自行下浮报价。)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189.47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暂定为1.5,(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设计费投标报价由各投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20%,在收费标准下浮20%的基础上自行下浮报价。)
注:如本项目的区财政结算金额少于中标价的,以区财政结算金额结算;如区财政结算金额高于中标价的,以中标价结算。
(相对应的内容也对应修改)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2 技术文件为暗标,由设计方案组成 (d):
原文:设计图纸。
修改为:设计图纸(至少包含平面方案图、效果图、医疗流线图)。
(相对应的内容也对应修改)
5、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 评标程序:
原文: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7个步骤进行:
修改为: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下列步骤进行:
6、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有修改。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二、现已重新开放本项目的答疑环节。
三、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发至各投标人,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原已成功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投标文件。
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日期: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一 |
企业类似业绩 |
4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总建筑面积或改造面积大于等于1万平方米)的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 本项最多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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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10 |
1、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5分,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 本项最多得5分。 2、各专业负责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 投入的技术人员必须专业齐全,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 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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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三方评价 |
6 |
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2分,最多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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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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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业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业绩确认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各专业负责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需提供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只计算最高职称得分。
3、企业管理体系需提供官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
4、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知识城综合管廊(凤湖一路~凤湖二路<原KS3-2段>)及综合管廊附属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40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056.769932
- 投标人资格条件: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1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中标单位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2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 8时45分 - 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 项目名称: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检(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40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2023年8月28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1.0648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如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验收检测、环评验收检测、建筑设备及弱电系统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8)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 11时0分 - 2023年8月28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8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 10时45分 - 2023年8月28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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