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调压站扩容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
- 项目名称:田心调压站扩容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3-479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2023年9月15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08.9136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4.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GB1级、GC1级: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综合类(C3)。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进站设计压力≥4.0MPa的天然气场站工程)。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验收投产证明为准。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www.gzggzy.cn/qyxxd1/945453.j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8时45分 - 2023年9月15日 9时45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15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8时30分 - 2023年9月15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
- 项目名称:广东省大湾区华南理工大学聚集诱导发光高等研究院新办公区及实验室装修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478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85.52478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2023年9月15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9时15分 - 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光塔街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光塔街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4678)招标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及附表四附件《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之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及附表四附件《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6日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 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项目管理机构 |
14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得4分,不满足附表四附件《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要求的,本项得0分。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在满足附表四附件《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3、造价负责人: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1分;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取得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或工程造价类或概预算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4、安全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1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5、深化设计负责人:取得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取得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6、装修工程师: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加0.5分。(本项最多计算5人,最高加2.5分) 7、结构工程师:取得建筑结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加0.5分) 8、给排水工程师:取得给水排水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加0.5分) 9、电气工程师:取得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加0.5分) 10、园林工程师:取得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加0.5分) 11、安全工程师: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1分;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加0.5分) |
企业资信 |
企业业绩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与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相符): (1)完成10项或以上的,得1.2分; (2)完成7-9项的,得0.6分; (3)完成4-6项的,得0.3分; (4)完成1-3项的,得0.1分。 |
工程奖项 |
1.2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或参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项目获得质量奖项(与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相符):获得地市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0.3分,最高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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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1.2 |
投标人近三个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 (1)平均资产负债率<45%的,得1.2分; (2)45%≤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0.6分; (3)50%≤平均资产负债率<55%的,得0.3分; (4)平均资产负债率≥55%的,得0.1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4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项目: (1)获得“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奖项的,每项得0.7分,最多得1.4分; (2)获得“技术创新QC成果(省或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2分,最高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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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 |
截止至2022年度(须包含2022年度),投标人连续6个年度(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4分;连续4-5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2分;获得1-3个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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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有4项认证证书的,得0.6分;具有其中3项认证证书的,得0.3分;具有其中2项认证证书的,得0.2分;具有其中1项认证证书的,得0.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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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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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总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项目管理机构: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所有人员(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即2023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③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
3、企业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是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技术指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工程获奖: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②国家级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市级或省级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需要提供该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奖项。只计算房建类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奖项,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QC、技术创新、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③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④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⑤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登记单位信息)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由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5、财务指标: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的附注部分可不提供)扫描件。以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6、工程研发能力:①“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获奖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和获奖证书扫描件;“技术创新QC成果(省市级)”奖项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②技术创新QC成果只计算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其他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若发证单位为(行业协会、学会),需要提供该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7、第三方评价:①“纳税信用等级”以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官网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为准,须同时提交“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和税务机关颁发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②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证书电子版文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相应的认证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认证项目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认证时,证书的认证项目名称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所示的认证项目名称不同的,以认证证书编号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评委签名:
附表四附件
《投入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
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服务栏目(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 |
深化设计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装修工程师 |
5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结构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结构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具有给水排水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电气工程师 |
1 |
具有电气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园林工程师 |
1 |
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消防工程师 |
1 |
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 |
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hhxf.119.gov.cn/)查询结果截图 |
安全工程师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
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服务栏目(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
土建造价工程师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 |
安装造价工程师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 |
注:①所有人员(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即2023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以执业证的注册类别为准;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注明的专业为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③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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