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中小学住宿费标准拟调整!最高730元/学期!
高明家长注意了!
高明公办中小学宿舍费用新标准来了
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公告
拟对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
进行调整
在现行宿舍类别收费标准的基础上
新增两类宿舍类别的收费标准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高明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新建了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佛山市华英(高明)学校和明城镇东洲中学等学校。此外,去年高明区原民办学校沧江中学和沧江中学附属小学也已转为公办学校。
为此,高明区于2019年制定的公办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求,需进一步增加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类别。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经与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认真研究,综合考虑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学校住宿条件、周边学校收费水平以及学生家庭承受能力和民转公学校实际情况等因素,拟定了《高明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宿舍类别收费标准基础上新增了两类宿舍类别的收费标准。
据介绍,高明现行的公办中小学学生住宿收费标准按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来分类。其中,高中730元/生·学期,有空调、冷热水供应等设施设备。义务教育阶段为555元/生·学期和370元/生·学期,主要区别于有无空调。
调整后,高中住宿收费标准不变,但义务教育阶段的住宿收费标准拟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和住宿成本,以及全寄宿和半寄宿,分为4个档次执行:
收费标准:
A类730元/生·学期
B类555元/生·学期
C类370元/生·学期
D类(半宿)500元/生·学期
其中,A类和D类为新增的两类收费标准
A类主要针对2021年后建成(改扩建)的学校或民转公学校,宿舍配套有空调风扇、冷热水供应、淋浴设备等设施,对比B类多了淋浴设备,对比C类多了空调和淋浴设备。D类是半寄宿,除了配备空调等设施外,学生在吃饭睡觉期间有生活老师看管,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和安全保卫。
公告还公布了有关住宿成本审核的情况,在扣减财政补贴后,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生均住宿成本为730.14元/生·学期,佛山市华英(高明)学校生均住宿成本为818.17元/生·学期,明城镇东洲中学生均住宿成本为753.2元/生·学期。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8月2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方式向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联系方式
信函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费价格管理股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9242
电子邮箱:gmfgsf@gaoming.gov.cn
8月26日,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佛山)户外运动季——佛山古村落定向大赛高明站在明城镇明阳村举行,600多名来自佛山、广州、深圳、中山等地的参赛者在奔跑中领略古村人文风情。
随着鸣笛声响起,参赛选手从文昌塔出发,向着目标点进发。一路上,参赛者手持地图、指北针,选择最佳路线前往地图上指示的若干个标点,飞快穿梭在古村小巷中。
作为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佛山)户外运动季赛事之一,本次大赛主要以明城古城为赛场,串联高明区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谭平山故居等红色资源,并与明城镇乡村旅游、文化遗存、现代商业等有机结合,致力打造创意十足的本土“体育+”主题赛事,助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品质明城建设。
大赛设置短距离定向赛、团队定向赛两大竞赛类型,同时设置体验组,吸引不少亲子家庭体验。参赛者一边享受定向运动的乐趣,一边领略东门圩、明阳红色村等人文风情。
来自中山的参赛者孔先生说,明阳村非常适合定向运动,村内巷道弯弯曲曲,可以提升比赛挑战性。同时,明阳村古村落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保留着古色古香的韵味,游走村中是一种享受。
“明城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值得后辈大力传承弘扬。”参赛者陈剑丽奔着打卡明阳村而来,她和儿子选择了体验赛道,走进明阳村追寻红色印记。
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高明将以“体育+文化+旅游”为载体,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运动赛事体系,如在下半年计划推出乡村马拉松赛事,结合高明凤鸣朝阳示范带工作成效,串联起全区乡村振兴成果,在满足群众户外运动需求、激发消费活力的同时,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佛山打造“休闲湾区旅游目的地名城”。
“双节”日益临近,礼品市场逐步进入消费高峰期,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也即将正式实施。8月23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月饼、茶叶等应节礼品过度包装问题发出消费提示。
广东省消委会指出,商品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影响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会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商品过度包装增加的成本,往往会转嫁给消费者,由消费者买单。2021年8月,国家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重新制定了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经过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后,该标准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和进口。
为增强社会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意识,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消费新风尚,广东省消委会发出消费提示:
首先,要学会识别商品过度包装。根据标准规定,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四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等;月饼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且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等。消费者应依照标准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华而不实”的包装,按需按量购买,共同推动月饼、茶叶消费回归食品属性和传统文化本源。
其次,消费者在选购月饼、茶叶等应节商品时,应摒弃“重面子”“比贵重”的思想,优先选择内里丰富、适用实惠的商品,在外包装上,更应选择风格简约、符合标准的商品。消费者还要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人追求绿色消费,避免过度包装的高价月饼、茶叶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造成奢靡浪费不良风气。
三是重视产品质量和实际需求。消费者在选购月饼、茶叶等商品时,应更加关注和重视产品本身质量,选购适合自身口味和实际需求的商品,不追求奢华包装,不超量购买,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之风,以需求引领供给,推动经营者把精力放到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上,提供高质量实惠产品。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等标准过度包装商品,以及存在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当地12345平台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
此外,为推动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要求,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广东省消委会呼吁广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规范产品包装、销售方式和定价标准等行为,依法依标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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