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累计投入超1.1亿元推动14所学校“焕新”
8月28日,杏坛镇举行校园“焕新行动”校舍启用仪式,今年,该镇累计投入超过1.1亿元推进14所学校“焕新”,努力用一流的教育吸引一流的人才、打造一流的城市,全力把杏坛打造成为全国青年人才向往的梦想之城。
佛山市委副书记、顺德区委书记刘智勇,顺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华东,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新杰,顺德区政协副主席招霞红,顺德区教育局党组书记李海源,杏坛镇党委书记孙春刚、镇长胡永峰等领导参加了启用仪式。
水兴杏坛,教育先行。今年以来,杏坛镇累计投入超过1.1亿元推进14所学校的“焕新行动”,并争取社会资金捐助927万元,打造了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该镇投入1300多万元对原潘祥初级中学进行提升改造,更名为潘祥实验学校,推动解决杏坛镇“麻雀小学”问题;总投资约8000万元,建设杏联中学生活综合楼,实现杏坛镇中部片区初中全寄宿;推动全镇首家公办幼儿园——杏美第一幼儿园落成启用;投入1200万元开展杏坛小学等6所小学校舍加固工程;投入320万元对中心小学等11所学校进行教学楼翻新,翻新总面积达32000平方米。
杏坛镇吹响14所“焕新”校园启用号角,再次掀起全镇关心、重视、支持、参与教育的新高潮。孙春刚表示,杏坛必将不负重托,全力以赴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让群众满意的教育,“我们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把杏坛打造成为全国青年人才向往的梦想之城。”接下来,杏坛将推动“好学校”办学质量更加优质;促进“好校长”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推动“好老师”整体素质更加过硬;促进“好生态”系统构建更加完善。
“教育兴则人才兴,人才强则城市强。当前,顺德已被纳入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杏坛镇要主动融入全区教育发展大局,努力办好群众满意的家门口的教育。”高华东表示,希望全体师生要以“焕新行动”校舍启用为起点,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希望杏坛镇委、镇政府以青年人才小镇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大投入,深入推进“四好”工程;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支持顺德教育,共同开创顺德教育事业新局面。
1.招标条件
明城镇新岗村委会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基本农田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城镇新岗村委会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括巷道改造、村桥+道路等。
2.3 定额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41793.1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括巷道改造、村桥+道路等。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村委会支付部分资金为本项目的混凝土及砂浆(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材料汇总表”),此资金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金额中,承包人须先行承担其费用并进行施工。混凝土及砂浆的价格由发包人确认的单价或当月的市场价为准)、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合格证(综合C3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5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
7.1.2开标: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及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13823702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标的物地址 |
资产类型 |
租赁用途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租赁时间 |
起始价(含税,元/月) |
增价幅度(元/次)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以南、兴顺气站以西地块 |
物业 |
按现状出租,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可作仓库用途 |
5819.44 |
4269.74 |
从标的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2年租期 。 |
¥68500.00 |
¥500.00 |
¥164400 |
无水无电,水电自理 |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或银行转账,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4、租期2年,租金无递增。
5、无免租期。
6、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10%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5、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竞得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登录http://ggzy.foshan.gov.cn/,点击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搜索标的物名称”或“登录http://www.shunde.gov.cn/sdrgjd/tzgg/zcczzr/搜索标的物名称”查看相关公告并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同时,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 30 日上午8:30至2023年 9 月 07 日下午5:30 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07 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 9 月 08 日上午10:00-10: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竟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竞投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标的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标的物。竞投人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八)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须根据本出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标的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标的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标的物进行保洁。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7.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租赁用途。
8.竞得人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9.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租赁合同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租赁合同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十)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1.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科技创新中心四座12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382539
2.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财政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981592
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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