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康晋智慧能源产业园正式动工!
9月4日,康晋智慧能源产业园动工仪式在乐从镇琴湖片区正式举行,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是顺德区又一拿地即开工的重大项目,将建成一个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的智慧能源产业园,打造数字化智能电力设备和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助力顺德区乃至佛山市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新赛道”。
康晋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位于乐从镇环镇南路以北、创兴八路以西地块,占地64.4亩,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计划2025年建成投产,预计达产后年产值8亿元,年纳税超5000万元。
项目将聚焦新能源并网设备、智能输配电设备、智能电力监测设备及系统等智能电网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建设智能巡检机器人制造集成中心、智能化电力设备制造中心、储充智慧能源中心及服务研发综合楼,落地电力巡检机器人、自动化及智能化电网产品及服务、数智化能源互联网平台等,为顺德智慧能源产业“补链强链”。
作为项目投资方,康晋电气创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珠海,是一家专注于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的供电服务商,已被认定为“珠海市创新小巨人”、“广东省博士后实践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荣誉称号,并于2023年2月挂牌新三板。
活动当天,康晋电气先后与美的集团进行智慧楼宇电力设备战略合作签约,与广东中宝进行充电站新能源战略合作签约,并进行了康晋全球销售中心入驻佛山新城签约,实现了与顺德区的全方位合作落地。
康晋电气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国成表示,近年来佛山坚持以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全力推动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坚定了康晋电气布局佛山制造基地的决心,“项目最终选择落户顺德区北部都会中心——乐从镇,更看重这里担当务实、勇敢作为的干部作风及亲商、爱商、敬商的良好环境。”
据了解,项目从7月28日摘牌到8月2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仅用时一个月,拿地即开工,高效实现“多证联办、四证齐发”,彰显了顺德坚持制造业当家、以产业项目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顺德区委常委吴楷钊表示,顺德区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为智慧能源在内的产业“补链强链”,着力推进惠企利企政策落地落实,吸引了一大批制造业企业、创新型企业的落户,推进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本次合作推动康晋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的顺利落地,必将助力顺德区清洁能源的发展,也将助力顺德以及佛山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
顺德作为制造业大区,依靠制造业起家,工业立区是顺德始终不变的主导战略,制造业当家是顺德人始终不变的内在追求。接下来,乐从镇将继续助力顺德区打造最友好的制造业强区,吹响“制造业当家”的高质量奋进新号角,发挥佛山新城北部都会中心的核心作用,加强本土产业企业联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以一流的营商环境、精细化的企业服务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创新高地。
为确保新建道路周边小区的排水安全,根据市政雨水管设施施工计划安排,从2023年9月5日开始,需要对星英半岛西南面道路(敬业路,星英半岛13-15栋段)实行围蔽施工,围蔽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25日。
道路封闭施工期间,请各位车主和行人按现场交通疏导指引和工作人员指挥绕道通行,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陈村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 项目名称:东苑小区配套设施和停车楼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503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039.14979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⑤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2023年9月2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10时15分 - 2023年9月26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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