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运营公司电子发票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运营公司电子发票管理平台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2023年运营公司电子发票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G2023(SZ)XZ0092)
2.2项目地点:
由采购人运营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地铁大厦、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停车场、变电主所等);广佛线佛山段相关范围;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段相关范围。
2.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须建成电子发票管理平台(后简称“发票平台”或称“电票平台”或称“系统”)。项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和现场调研分析、设计、开发、供货、保险、施工部署、线路自主客服机设备接入、测试、总体联调、用户培训、编写文件、项目质保、项目维护等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投入运营,项目进度计划如下表。具体时间节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4,632,948.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需承担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清分系统或自动售检票系统或电子发票或税务系统项目建设或改造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9月1日17时00分至2023年 9月8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 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9月22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2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02-03单元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邓智荣 电话: 0757-83219255、0757-83210139
传真: 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2022年以来,佛山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食品溯源工作顺利开展,多项工作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实现重要农产品、重点食品全覆盖溯源管理。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在重要农产品、食品全过程溯源工作中表现优秀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芦苞镇数个单位及个人受到表扬:芦苞市场获“佛山市食品溯源十佳市场”;芦苞市场监督管理所获“推进溯源工作十大先进市场监督管理所”;芦苞市场监督管理所胡凤平获“溯源工作十大优秀个人”。
据了解,食品溯源系统应用范围涵盖肉禽、水产品、蔬菜、湿米粉、烧卤熟食等重点品种。通过追溯系统,市民可以清楚地看到相关食品的流向轨迹,精准掌握产品来龙去脉。
一直以来,芦苞市监所牢牢把稳食品安全重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食品消费环境,在佛山市食品溯源平台推广使用后,强力推进农贸市场食品溯源工作,通过安排专人落实、组织经营者培训平台操作、紧密跟进指导使用等措施,完成了芦苞市场71家经营店档平台使用全覆盖、重要农产品和重点产品平台录入全覆盖,市民通过扫一扫档口公示的溯源码即可查看所购食品来源和身份证明信息。
为了高位推进农贸市场食品溯源工作,芦苞市监所安排专员负责,积极与芦苞市场管理方、各经营店档沟通对接,推广指导平台使用,对各经营户每天是否及时录入、是否实现食品种类全覆盖等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市监所通过不断压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督促场内各经营店档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工作,不断规范其经营管理,在各食品经营店档张贴公示了食品溯源码,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可扫码查看所购食品的来源和身份证明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群众吃得放心。
为了帮助食品档主熟悉操作,芦苞市监所组织芦苞市场管理方、各食品经营店档主进行培训,对食品溯源平台使用进行实操演示,并收集芦苞市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上级咨询和汇报,细心为各经营店档解答和指导,实现了各经营店档平台使用率100%、重点品类上传率100%。通过培训,提高各食品经营店档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落实做好食品溯源和平台使用工作,确保食品溯源平台使用的有效推进。
接下来,芦苞市场监管所将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溯源全覆盖工作,提高农贸市场商户上传率,强化推进溯源数据上传工作,切实守护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受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对以下物业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物业的基本信息
出租物业地址 |
出租的用地面积(㎡) |
出租的建筑面积(㎡) |
出租 用途 |
出租 期限 |
竞投底价 (元/月) |
竞投加价幅度 (元) |
备注 |
顺宝花园A区5座一梯402房 |
17.68 |
90.39 |
住宅 |
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原租户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
800元/月 |
50 |
—— |
二、公告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8:30起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7:30,共9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办公大楼五楼(资产交易管理科)。
四、报名并领取招租文件时请带备:
(1)企业法人报名的,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受委托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其他组织报名的,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受委托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自然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但至招租公告发布时欠招租人租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竞投资格)。
六、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举牌竞投的形式进行,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竞投会议签到时间及地点:2023年9 月14日上午8:55 (星期四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招标大厅(即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二楼);竞投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9:15 (星期四 )。
八、竞投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竞投人必须在每个物业招租的竞投会议开始前,向招租人交纳人民币3000元的竞投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见《保证金托管业务操作指引》)。非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明确不能竞得后10日内办理退还;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得人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且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携带本项目合同原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办理合同备案后30日内办理退还。
九、联系方式
1、招租人: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交通中心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818605
2、监督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5楼财政办公室(资产交易管理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129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杏坛分中心
2023年9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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