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镇S296南约桥至广医南段、永兴路新造医院至南约桥段、崇德市场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公告
新造镇S296南约桥至广医南段、永兴路新造医院至南约桥段、崇德市场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新造镇S296南约桥至广医南段、永兴路新造医院至南约桥段、崇德市场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3-4583)于2023年8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修改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1 |
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第5条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考核生产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
3 |
招标文件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现文11.2.2第(11)点 |
(11)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4 |
招标文件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1.1现文31.1 |
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
删除。 |
5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
6 |
招标文件第一章“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1.2.2第(11)点 |
(11)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7 |
招标文件第一章“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31.其他费用 |
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
删除。 |
8 |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第4项的“须审查的资料”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9 |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第5项的“审查项目”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10 |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第5项的“须审查的资料” |
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
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
11 |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第7项的“审查项目”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12 |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第7项的“须审查的资料”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 |
13 |
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见招标文件)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9月5日
- 项目名称:花东镇榴花初级中学拆建教学楼及新建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502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2023年9月2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958.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4.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1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3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要求: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余不得重复兼任。 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10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 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 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2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2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项目名称:抗日战争粤北第一、第二次会战战地医院旧址修缮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501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2023年9月2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39.5287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涵盖古建筑);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文物保发〔2014〕13号文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2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