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兰圃雅致出圈 历史名园焕发新彩
2022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广州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具有突出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代表性造园艺术的园林确定为历史名园。2022年10月1日,《广州市历史名园保护办法》作为《广州市绿化条例》配套文件同步施行。
记者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了解到,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该局把加强历史名园资源保护、传承中华优秀园林文化遗产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出台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名园名录、提升历史名园环境品质,为园林遗产保护发展、推进广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迈出坚实的一步。其中,除了市民熟知的“老牌名园”,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将相对“小众”的广州兰圃纳入主题教育“破难题、促发展”攻坚行动,提升“颜值”,挖掘内涵,讲好岭南园林故事。
让“小众”走向大众
2023年5月19日,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名园名录正式公布,余荫山房、南海神庙、药洲遗址(九曜园)、人民公园、越秀公园、中山纪念堂、黄花岗公园、广州兰圃、广州文化公园、华南国家植物园10处园林入选。
据介绍,为做好历史名园的认定工作,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历史名园资源普查,通过社会推荐、专家建议、专家论证评审,评选出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名园名录,致力于保护和传承极具岭南特色的园林文化,提升广州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影响力。
在学习国内北京、苏州、重庆等历史名园保护先进城市做法的同时,本次保护工作紧抓畅朗轻盈的空间形态、精巧艳丽的造园工艺、求实兼容的功能文化等广州园林突出特色,积极探索极具鲜明地方特色的广州园林创新保护形式。
同时,本次工作充分考量广州园林中海洋文化与热带文化的交织、民俗文化与商业文化的结合、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碰撞等多彩的园林文化特色,广州市首批历史名园名单中有寺庙园林、纪念性公园、综合公园以及植物专类园等多种园林类型和风格,力求达到保护的全面性和典范性,将多彩的园林文化有机传承下来。
记者了解到,评选出的10个历史名园,有市民熟知的老名园余荫山房、南海神庙等,也有市民身边的人民公园、越秀公园等,还有比较“小众”的园林广州兰圃。
如何让小众的园林走进市民生活,让市民共享绿色生态成果,了解岭南园林文化?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通过微改造、办展会、促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广州兰圃的颜值气质,挖掘历史内涵,讲好岭南园林故事。
挖内涵展文化,以兰聚力显风姿
市林业和园林局致力于将兰圃打造成为岭南古典园林的杰出代表,运用“绣花功夫”,营造了“处处有惊喜,步步皆美景”的园区环境,使其一跃成为全市热门的“网红打卡点”。林园部门在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曲径回廊等景观点增设“锦绣迎春”“生来灿烂”“林间花舞”等兰花景观小品,使园区的色彩更加丰富。
同时,林园部门因地制宜提升观景体验,在芳华园、同馨厅西边水系等特色景点增加喷雾效果,形成“云雾”缭绕曼妙景观;在水塘放置乌篷船和仙鹤雕塑,增加水景的古朴质感和生机活力。此外,林园部门还增添笔墨营造雅趣节点,在同馨厅、松皮亭、春光亭、茅舍等历史建筑增加名人书画,用翰墨赋予兰圃更加浓厚的文化底蕴。
芳华园
据介绍,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林业和园林局坚持守正创新,深挖兰圃文化内涵,激活文化价值。林园部门通过收集历史文化素材,成立专业团队开展实地勘查,到图书馆、报社等查阅历史资料,走访资深工作人员,收集兰圃历史、空间、建筑、动植物本底资源等文化素材,形成《广州兰圃历史风貌保护与修复研究报告》。展示兰花千年古韵,林园部门在春节期间举办“兰蕙同馨”花卉文化艺术展,展出120余种两千余盆兰花,邀请全国知名现代花艺大师黄仔献艺;举办“宋时四雅”兰花盛宴,传承千年宋韵文化;作为广州园博会分会场展出兜兰、卡特兰联袂石斛兰等60余种,创历年之最。
强交流促发展,以兰为媒广交友
广州兰圃的华丽转身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纷纷选址兰圃举办活动,助力兰圃高质量发展,展现岭南园林新时代中国故事。打造兰缘诗乐平台,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组织“湾区诗会之‘兰之猗猗’诗乐会”,生动展示中国品格、中国精神;越秀区举办首届“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吸引众多兰花爱好者和年轻潮人打卡分享;联合四会市举办“父爱如兰”文化周艺术活动,举办“兰之智慧·夏”“茶香伴夏”非遗文化体验、趣味古筝表演等系列文化科普活动,吸引更多市民认识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历史传承友谊,参加广州与里昂缔结国际友城35周年友好交流会的法国代表团到兰圃参观;奥地利大使馆、奥地利文化中心在兰圃举行文化交流活动,参加广交会的部分外宾也纷纷到兰圃参观,交口称赞兰圃“犹如美丽的天堂,令人沉醉其中”。
据悉,下一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将继续丰富历史名园保护名录,加大历史名园中建构筑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确保历史名园世代传承,永续利用。并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历史名园规范管理、文物修缮、创新性保护传承方式等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
- 项目名称:越秀院区华泰宾馆翠园楼6-9层医技办公室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502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2023年9月25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字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字或与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11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10时45分 - 2023年9月25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开学第一餐”吃得安全吗?9月4日,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抽检。据悉,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学第一天定为校园食品安全检查“统一行动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同步线上巡查,全面启动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因台风原因,9月4日为开学首日,前期我们通过网络投票抽取了广州市培正中学和广州市白云中学,在开学首日省、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全面监督检查。”在广州市白云中学(高中部)检查现场,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一级主任科员刘颖介绍,此次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成品备餐供餐等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同时,还特别请食品检验机构对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料,如大米、食用油、蔬菜、调味品等进行监督抽检,确保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现场加工制作符合操作规范要求。
统一行动日当天,市市场监管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杂店、餐饮店等经营者的巡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贮存经营、加工制作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287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411家次,检查发现风险隐患40个,主要为个别学校存在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地面有积水未及时清理、原料和半成品盛放容器未明显标识等问题;个别经营者销售的酸奶、裱花蛋糕、三明治等高风险食品未达到冷藏温度要求等问题,监管人员均已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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