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NK202305
项目名称: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设备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③ 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10号
联系方式:0757-8738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57-8228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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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高新区优质教育“迎新”!新学年开学,随着杏美第一幼儿园正式投入使用,不仅填补了园区公办学前教育的空白,更为顺德高新区构建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在内的全学段公办优质教育体系补上关键一环。
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优质教育资源的加快落地,不仅满足了员工和居民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更为顺德高新区打造最友好制造业强区提供重要支撑。
1、杏美第一幼儿园
办学层次:公办幼儿园
杏美第一幼儿园位于顺德高新区德富路,占地面积约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可开设18个教学班,提供540个优质公办学前教育学位。
幼儿园配备有阅览室、音乐室、多媒体室等功能室。户外设有大中型玩具、篮球场、手球场等丰富童趣的游戏场地,充分满足幼儿综合发展的需求。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100%,所有教职工持证上岗,并配置体育、音乐、美术和电脑等专业老师。
秉持“爱护美好童心,滋养幸福生长”的办园宗旨,杏美第一幼儿园将通过实施多彩“美·润”课程,培养“健康自信、好奇善思、知礼向美”的杏美儿童。
2、顺德区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小学
顺德区西山小学是百年名校,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是西山教育集团的成员校。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也是顺德高新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建的首个优质公办学校项目。2018年9月开始招生办学,2020学年首次参加顺德区办学绩效评估被评为A级学校,2021学年再次被评为A级学校。办学五年实现从“品牌辐射”到“迅速崛起”,取得优异的办学声誉,彰显出超强的办学实力。
3、顺德一中西南学校
办学层次:公办完全中学
顺德一中西南学校是顺德区委区政府重点打造的区属公办品牌学校,是顺德一中教育集团核心成员校,继承百年一中的文化积淀,一脉相承,与顺德一中实现教育教学上的有机联动。
学校总投资超过12亿元,办学规模为72个教学班,能提供3600个优质学位,满足全体学生住宿需求。功能场室均按照初、高中教学需求配足、配齐,学校设计理念先进、设施设备一流、是一所高科技现代化学校。
一中西南学校于2020年12月18日正式启用。学校从一开办就备受瞩目,理念先进、成绩优异,成为口碑学校。 学校师资队伍一流,以全区选调优秀教师为骨干,以高校招聘的985、211优秀应届毕业生为基础,以社会招聘的学科带头人为中坚,以选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引领,并与集团内部其他成员校共享优质教师资源。
学校有着独具特色的新型教育教学体系,包括初高中无缝衔接培养体系,走班选课教学模式,“全人教育”课程体系,量身定制“全学科主题阅读+”课程、“知天下”课程等,充分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此外,学校是华东师范大学数学国际奥林匹克研究中心数学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亚洲数学研究中心数学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培养有数学特长全面发展的拔尖人才。
4、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学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有广州校本部和顺德校区两个校区,两校区实行教学一体化。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现占地面积120万平方米,校区建筑风格独特,碧水环绕,红墙蓝瓦,具有浓韵的中国古典园林特色。近年来,顺德高新区以高标准建设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的配套设施,积极为顺德校区师生的日常教学和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
教育资源的强劲起飞是顺德高新区配套不断完善的缩影。下阶段,顺德高新区将加快推进商业综合体和文化展览及服务业综合体建设,高标准体育设施构建“10分钟健身圈”,打造顺德首个科创人才社区,立足“人产城文”融合,筑造最友好制造业强区支撑体系。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南面机耕路、排灌渠及西面排灌渠迁改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大投审〔20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南面机耕路、排灌渠及西面排灌渠迁改工程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3〕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南面机耕路、排灌渠及西面排灌渠迁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南面机耕路、排灌渠及西面排灌渠迁改工程项目,拟建机耕路大致呈东西走向,道路设计起点接现状机耕路,设计终点接现状堤围路,设计范围内路线全长约 2534.36m,道路标准段为双向单车道,新建 4m 宽碎石路面及两侧各50cm宽土路肩,其中道路南侧土路肩外新建排灌渠,道路设计速度为 20km/h,道路等级为等外路;另在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西面修建西面排灌渠。南面排灌渠设计宽度为 0.6m~1.5m,设计最小渠深为 0.6~1.2m;西面排灌渠设计宽度为 0.6m~1.7m,设计最小渠深为 0.6m~1.7m。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128183.78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70370.5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施工)]。(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3 月至 2023年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3月至 2023 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远程解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7729978 |
电话:0757-87293777 |
传 真:0757-8772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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