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38万!“匠才之都”锻造技能大军
佛山推进“匠才之都”建设
高技能人才共38万人
会上,由佛山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国斌详细汇报了全市技能人才培养情况。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匠才之都”建设行动,着力构建“培、赛、评、奖”互联互促的人才培育体系,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12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8万人。
在技能培训方面,佛山将“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列入“十项民生实事”,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2019年至今,共组织开展“广东技工”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5万人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4.2万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5.3万人次,累计发放培训补贴超7亿元。
在补贴扶持方面,佛山将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纳入到全市人才体系总体政策框架内,为技能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平台。截至目前,有24名全职新引进高级技师获得租房补贴扶持,5名“省技术能手”获每人200万元安家补贴扶持。
聚智汇力
为佛山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会上,来自全市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学历的高技能人才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谈体会、讲感受、议发展,针对我市人才积极建言献策。佛山市有关职能部门就人才培养、政策落实等问题进行了当场回应,现场交流热烈坦诚、成效显著。
黄少文认真听取了各人才代表的发言,对大家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他指出,接下来佛山相关部门将围绕这些意见建议,认真思量和谋划,推出相应的实施措施,推动技能人才政策和工作不断完善。
他提出,要高度重视并持续投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同时,全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扩容提质。各相关部门要努力创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发挥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发挥职业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全社会尊重、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成长。
此外,黄少文对各人才代表寄予厚望,希望技能人才大力弘扬技能报国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扎根一线的奋斗精神、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佛山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接下来,市相关部门将及时把本次座谈会高技能人才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尽快落实,就人才福利、人才创新、人才安家等问题积极与各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推动解决,为来佛各类人才打造舒心宜业优质环境,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佛创新创业。
职业技能升级
助力实现制造业当家
活动还进行了佛山市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市级奖补项目授牌和颁证仪式。
去年,在总结三年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佛山市人社局制定了《佛山市职业技能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6年)》,以市政府1号文印发。并根据《方案》研究出台了《佛山市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市级奖补项目实施办法》(佛人社规〔2022〕2号),市级层面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培育一批高精尖匠才、打造一批高标准载体,进一步优化我市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
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了15个技师工作站、3家技能大师工作室、49名企业首席技师、5个技工院校示范性专业以及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育载体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技工教育扩容提质
致力培育技能人才队伍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社厅公布通知佛山市高明区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佛山高明技师学院。高明区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后,我市基本建成梯次发展、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现有技工院校9所,其中技师学院2所、国家重点1所、省重点3所、省一类1所、合格技校2所,致力培育一支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打造“匠才之都”。
下一步,佛山人社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锚定“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建立从技校生到产业工人再到技术领军人才的成长梯队,全力打造“匠才之都”推进制造业当家
9月26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佛山人才日”,促进前沿科技学术成果对接企业实际需求,引领产业发展,由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禅城区人民政府、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主办,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联合承办的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项目签约仪式暨2023年粤港澳储能行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流会在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成功举办。佛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管雪,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卢岭,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人才服务办主任许玉松,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李浩,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李家玉,市、区教育、人社、经促等政府部门和街道办相关领导,储能领域知名专家,入孵项目代表参会。
本次活动邀请到储能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进行演讲,分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经验和见解,共同探讨储能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加强校企协同创新,助力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湾区发展。
佛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管雪指出,博士基地是我省首批五个 “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之一,转化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唯一的由省教育牵头、面向佛山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双方的“结姻”,将产生“1+1>2”的效果。希望转化中心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能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好基地建设,同时,练好内功,加快打造高校成果转化高地,服务好佛山乃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卢岭在致辞中表示,高层次人才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希望转化中心整合了全链条资源、创新模式,为基地引育更多高质量项目。同时,市人社局将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人才“近悦远来”政策体系,为人才办好每一件“小事”,让人才全神贯注做“大事”,为佛山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高层次人才“引力场”,12个高质量项目签约入驻
现场进行了入孵项目签约,12个优秀项目签约入驻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涵盖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多个行业。
“本次签约项目都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李家玉说,转化中心将以科技成果转化为落点,下好创新“先手棋”,加快构建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入全国的高校力量支撑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由佛山市人社局、禅城区人社局、祖庙街道办事处共建的面向博士和博士后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平台。转化中心于2023年5月成立广东高创园科技孵化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期运营。目前,累计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创业项目达30余个,为佛山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才人才和科技支撑。
从“最后一公里”到“最初一步”,佛山首个概念验证中心成立
会上,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概念验证中心正式揭牌,这也是转化中心整合高校科研团队、企业技术开发、生产制造、供应链、投融资等资源,成立的佛山市首个“概念验证中心”。验证中心聚焦解决“有技术没产品”、“有领域没市场”、“有目标没落地”等转化痛难点,为科研人员提供原理或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市场竞争分析、二次开发、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帮助科研人员成功踏出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步”。
现场,还邀请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授杨兆华,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煤燃烧与低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胡红云和迪氢科技总经理、公司创始人李昂分别进行了《电化学储能应用前景及关键技术》、《熔盐储能技术探索》、《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的应用瓶颈与技术突破》主旨演讲,并以现场讨论的方式进行交流碰撞,共同探讨储能产业发展新趋势。
科技“小集市”服务转化“大市场”,佛山首个科技主题集市开市
昨天,佛山首个科技主题集市在岭南天地“开张”,吸引了清华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黑龙江药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广东工业设计城等机构和团队积极参与,现场展示近10家,产品售卖达到20家,展出及售卖的产品涵盖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各个领域。会后,与会嘉宾也驱车来到现场详细了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市场销售及消费者满意情况。
服务制造业当家、佛山教育在行动。在佛山市教育局指导下,转化中心面向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征集科技产品,通过集市售卖形式对科技产品进行现场展示、推广。活动现场分为“生活咖、智造官、嘿科技研究所”三大区域,帮助市民快速找到、匹配适合自身需求的科技产品,进一步将科技产品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大众,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为推动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创新力量。
1.招标条件
2024年-2027年2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2027年2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107
2.3 项目地点:佛山2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2号线)17个车站(南庄站至广州南站)及区间隧道、2个派出所(湾华派出所、湖涌派出所),1个地铁分局(佛山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等。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按佛山地铁公安通信专业设备设施维修规程及甲方要求对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2号线)范围内的公安通信设备设施以及地铁分局治安监控中心内公安通信系统外的通信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
2.4.1 维保范围
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2号线)17个车站(南庄站至广州南站)及区间隧道、2个派出所(湾华派出所、湖涌派出所),1个地铁分局(佛山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等。
2.4.2 维保对象
对2号线公安通信系统设备设施(含公安传输系统、公安无线系统、公安有线电话系统、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电源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安二级等级保护管理系统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委外维修的设备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如果合同期内,由于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造成的相关设备数量的增减,增减部分将进行合同变更。
对地铁分局治安监控中心内相关通信设备设施(含大屏幕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会议系统、无线系统、计算机设备、通信交换设备等)进行维修保养(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委外维修的设备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如果合同期内,由于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造成的相关设备数量的增减,增减部分将进行合同变更。
2.4.3 维保内容
2.4.3.1 包括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公安通信设备设施(含公安传输系统、公安无线系统、公安有线电话系统、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电源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安二级等级保护管理系统等设备)的计划修(包含日巡检、年检等)、故障修、应急抢修、所辖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质量检测配合、各类监管任务和意外损失的低值设备恢复。
2.4.3.2包括对地铁分局治安监控中心内相关通信设备设施(含大屏幕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会议系统、无线系统、计算机设备、通信交换设备等)的计划修(包含日巡检、年检等)、故障修、应急抢修、所辖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质量检测配合、各类监管任务和意外损失的低值设备恢复。
2.4.3.3公安通信系统二级等级保护管理系统定期测评工作。
(1)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周期及相关要求,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公安通信系统二级等级保护系统设备设施测评。
(2)依据国家及广东省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公安通信系统二级等级保护管理系统设施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安全测评,并出具合格的测评报告。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服务周期:
本项目维保工期暂定为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共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383407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3042216元,单价包干部分¥2341191元。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高于总价包干部分和单价包干部分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1)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2)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公安通信或专用通信或无线通信或公众民用通信或监控设备维修维保、建设或安装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 9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至2023年 10 月 9 日16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 10 月 17 日 08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7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17 日 0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郭志锴 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栋16楼1612室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杰义 电话:0757-81265808
传真:0757-81265808 电子邮箱:nbgjfoshan@163.com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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