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5569)招标公告于2023年9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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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4现修改为: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改革后的资质等级与本项目资质等级要求一致的可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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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5条中(4)对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现修改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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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8现修改为:
3.8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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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已修改,修改后的格式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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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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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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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 |
投标文件中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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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
投标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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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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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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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特征码一致 |
不同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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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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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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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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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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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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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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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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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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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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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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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且不低于企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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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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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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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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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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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性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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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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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100分)=设计部分得分(满分100分)×权重(30%)+施工部分得分(满分100分)×权重(35%)+投标总报价得分(满分100分)×权重(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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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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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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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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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设计部分评分标准(100分) |
类似业绩(20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设计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类似业绩工程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4.1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EPC等)。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资料不齐全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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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30分) |
投标人承接的类似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 (1)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6分; (2)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4分; (3)获省(部)级奖项,每项得3分; (4)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30分。 注:①注:类似业绩工程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4.1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EPC等) ②获奖奖项是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含副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市级(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不再细分。③企业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④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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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15分) |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市政行业协会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评价: 获得“AAA”级及以上得5分;获得“AAA”级以下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企业相关证书: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分; (2)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5分; (3)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5分; 无或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合计最多得7.5分。
3.投标人获得高新企业证书得2.5分,无或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2.5分。
注: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应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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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30分) |
1.设计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设计经历在15年(含15年)以上得5分,其他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设计经历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 (2)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设计的类似业绩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5分;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4分;获省(部)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 (3)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类似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以上合计最多得16分。 注:提供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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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配置道路、给排水、电气、造价专业各一位专业负责人,且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全部满足得4分,缺少一名满足上述条件的得2分,缺少二名或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配置道路、给排水、电气、造价专业各一位专业负责人,且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对应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全部满足得4分,缺少一名满足上述条件的得2分,缺少二名或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3)上述四个专业负责人在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每1名参与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地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以上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各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对应的注册执业证书为:道路专业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证书、给排水专业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电气专业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造价专业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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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措施(5分) |
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得5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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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施工部分评分标准(100分) |
类似业绩 (16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6分。 注:类似业绩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EPC等)。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未提供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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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12分) |
投标人承接的类似工程自2018年1月1日至今: (1)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 (2)获得过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7分; (3)获得过市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工程获奖:国家级质量奖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级和市级质量奖项指省级优质工程奖等质量奖等。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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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18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土木类工法奖项: 每获得1项,得0.9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上应可反映其为市政类工法,若无法反映,需提供建设职能部门(或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能反映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市政类项目,无法证明该工法为市政类项目获得的工法不得分。相同工法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奖项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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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10分) |
投标人至今获得过国家税务总局“A级纳税人”称号的: 1.近五年均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得10分; 2.近四年均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得6分; 3.近三年均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得2分。 不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A级纳税人”称号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未能提供的,按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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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4分) |
项目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1)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 (2)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开始计算,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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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4分) |
技术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4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1)需提供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其中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登记日期计算。(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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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员(24分) |
1、质量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 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的,得1分。 (3)具有市政工程质量员相关岗位证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2、安全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的,得1分。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3、造价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的,得1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7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得3分;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证,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1)需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其中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登记日期计算。(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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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12分) |
进度控制 措施 (2分) |
分析准确、措施得当。针对项目特点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进度目标。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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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 保证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确保满足施工要求,投入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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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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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 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详细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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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 控制措施 (2分) |
建立了完善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详细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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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重难点分析处理及保证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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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
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得出投标报价得分,最多扣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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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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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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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若有增减,可按实际自行调整。
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京溪南方医院站II号出入口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579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00.2569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在有效期内的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1)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在有效期内的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价大于或等于530万轨道交通线路的改建或扩建或维修或保养工程项目)。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库内/平台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独立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在有效期内的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2023年10月31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时15分 - 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3-577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8.17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7.5亿元(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不能反映则不得分。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咨询合同为准;如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专业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专业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3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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