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创智谷物业招租信息LZ202319(1处物业公开出租)-2号楼812室
乐从镇属企业现位于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有1处公有物业公开出租,具体出租信息情况表如下:
序号 |
出租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经营用途 |
租金单价(元/平方米) |
竞价底价(含税,不含物管费)(元/月) |
租赁期 |
租金递增情况 |
竞价保证金(元) |
有关情况 |
1 |
乐从镇大罗创智谷“智汇广场”2号楼812室 |
115.02 |
办公 |
20 |
2300.4 |
3年 |
不设递增 |
2300 |
按现状出租 |
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提交资料要求:
(一)竞价人报名资格: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或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竞投人参加竞投。
3、竞价人必须在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登记报名,竞价文件请自行在“乐从镇政务网——招投标公告——其它交易公告”查阅打印(http://www.shunde.gov.cn/lecong/)。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报名竞价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个人报名竞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右手食指指印)。
二、报名时间/地址: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日(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现场资格审查:竞价人报名后,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对竞价人的资格予以审查,并且现场告知审查结果以及通知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
四、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时间:竞价人须于2023年11月2日17:00前将竞价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提交给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汇款或转账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物业序号,请汇入以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如下:
户名: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801101001042873641
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支行
逾期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将拒绝其参加竞价。每个竞价标的物,应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人未竞得物业承租权的,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
五、竞价开始时间/地址: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2楼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六、竞价方式:所有标的物竞价方式为“现场举号牌报价”,价高者得。
七、竞价成交原则
1、各宗标的物业分别竞价。竞价顺序以《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的物业序号为准。
2、各宗标的物业分别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方式,以竞投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方。
3、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投人需要领取竞投号牌参与竞价,号牌的号码根据进场签到的先后顺序领取。公开竞投后各位竞投人不得中途打电话询价及离开,如果出现突发情况需经过现场工作人员批准后,可以由其他人代表举牌报价,竞投会议不中断,唱价时现场应保持安静,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及影响其他竞投人的行为。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的,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2、只有一家合格竞投人的,交易不低于底价成交。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竞投人则采用现场举号牌报价的形式进行公开竞投。
3、竞投标的物底价请详见《标的物出租信息情况表》,每次由现场工作人员唱价后竞投人才能举牌报价,第一次举牌报价金额为标的物底价,之后每次举牌的应价增幅规定是100元/月/次。竞投人举牌的高度以举过头为准,现场工作人员每次报出竞投人的金额后重新唱价才能举号牌进行下一轮报价,竞价人每一轮报价考虑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作为该标的物的竞得人。
八、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人:麦先生、邓小姐
电话:28332920、13702483163(麦先生)
28332901、13652279606(邓小姐)。
附件
创智谷“智汇广场”写字楼公开出租竞价文件(LZ202319)-2号楼812室.docx
广东顺德乐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项目编号: YHZ2023-027
1.招标条件
杨和镇石九村排污渠建设、村道(巷道)硬底化、挡土墙建设及安装护栏、路灯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9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本村生态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九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为村排污渠建设、村道(巷道)硬底化、挡土墙建设及安装护栏、路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115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开工,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155375.05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28884.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4月至2023年0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4月至2023年0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广东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和盛街89号长润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1月17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 0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0.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九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45510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55330873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和盛街89号长润楼二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仇小姐
电话:13674043316
座机:0757-88632788
2023年10月26日
下调1345..01/平方
南海2023年下半年
普通住房标准出炉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公布南海区2023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经请示区政府审核同意,我局制定了2023年下半年南海区普通住房标准。
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以套内面积进行计量的,应换算成建筑面积);
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31951.93元/平方米。
特此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10月16日
对比2023年上半年
南海区最新普通住房标准
下调了1345.01元/㎡
重返2021年下半年左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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