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南海招聘394名教师!招聘地点在→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378号)设点,共招聘公办教师394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二场)》(附件1)。
本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至后续招聘场次。
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30。
2.报名要求
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自负责任。
3.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资格审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招聘单位根据纸质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现场进行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四)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通过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推荐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人员。如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推荐。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暂定为2023年11月12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六)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以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其中之一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暂定为2023年11月12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确定体检人员与签约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与进入体检考生签订临时合约,并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
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场)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欢迎加入本次招聘咨询QQ群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结合学校实际,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4人。
一、学校简介
佛山市启聪学校是一所集视障、听障、智障三类障碍儿童、青少年为教育对象,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体系完整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自1992年建校以来,经过全体师生的不懈努力,已成为一所设施先进、师资专业、管理规范、特色明显、成绩显著的广东省一流、全国知名的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7715平方米,建筑面积23129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5个,在籍学生364人,教职工127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殊教育教师,4人。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和国(境)外2023年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报考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要求:
本科层次:特殊教育(B040108)、体育教育(B040301)、运动人体科学(B040305)、运动康复(B04030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软件工程(B080902)、信息安全(B080904)、数字媒体技术(B080906)、智能科学与技术(B080907)、电子与计算机工程(B080909)、网络空间安全(B080911)。
研究生层次:特殊教育学(A040109)、特殊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18)、运动人体科学(A040302)、体育教育训练学(A040303)、民族传统体育学(A040304) 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计算机技术硕士(专业硕士)(A084004)、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硕士)(A084012)、网络空间安全(A083901)。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6日8:00起,至11月14日18:00止。
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sqcxx@163.com”邮箱。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电话号码”的格式。报名资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简历及身份证、本科或以上学历证、学士或以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若无此证,须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确认
我校将在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举行宣讲活动及现场报名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宣讲活动1:网上报名结束后,11月15日下午2:00-6:00,我校在华中师范大学举行宣讲活动,收应聘者简历,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地点请留意学校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
宣讲活动2:11月17日上午9:00-12:00,我校在重庆师范大学举行宣讲活动,收应聘者简历,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地点请留意学校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
考生必须通过我校在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设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并提交纸质报名资料,学校将在现场进行资料审核。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笔试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时间:11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学科教学等相关知识,试题由学校招聘命题工作小组命制。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4.第一次面试:说课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时间:11月18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经现场确认、笔试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4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说课,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说课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我校组织。说课及面试评委共7名,由本单位评委5名及外单位评委2名组成。该环节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在说课合格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说课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参加说课的人员将由我校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
5.第二次面试:现场问答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时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为综合能力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我校组织。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参加第二次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校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
三个环节的全部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校支出。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启聪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
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人:钟老师、芦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757—8382040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扫下面二维码下载)
- 项目名称:黄埔东路南岗中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639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7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执行。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但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按1.4.2条执行。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设计或勘察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4.7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 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2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7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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