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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地铁2024-2026年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15     人气:226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地铁2024-2026年保险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地铁2024-2026年保险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地铁2024-2026年保险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121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子包:


A包:包括


(1)财产一切险:为应对运营期间各种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以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雇主责任险:转嫁员工受伤或患病所造成的风险,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3)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清单详见(A包)用户需求书。


B包: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为应对运营期间各种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以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采购清单详见(B包)用户需求书。


C包: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及其所聘用的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二号线、广佛线等所属员工。(线路归属以员工初次投保为准)):转嫁员工受伤或患病所造成的风险,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采购清单详见(C包)用户需求书。


D包: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及其所聘用的三号线所属员工。(线路归属以员工初次投保为准)):转嫁员工受伤或患病所造成的风险,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采购清单详见(D包)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实际保险生效、结束日期以甲方通知之日为准):


A包:


财产一切险,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及佛山地铁2号线)、


安全生产责任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24时。


雇主责任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2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24时;


B包:


财产一切险(佛山地铁3号线),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


公众责任险(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佛山地铁2号线、佛山地铁3号线)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24时;


C包:


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月31日24时;


D包:


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月31日24时。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A包招标控制价为7100313.00元;


B包招标控制价为9643302.00元;


C包招标控制价为5449400.00元;


D包招标控制价为76076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者高于拟投子包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3.1【子包A资质要求】


(1)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注:以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如资本金是外币的,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2)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其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求:


(3)须为禅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标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管理机构或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3.0”项目确定的6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


4.3.2【子包B资质要求】


(1)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注:以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如资本金是外币的,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2)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4.3.3【子包C、D资质要求】


(1)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亿元(含)以上。(注:以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如资本金是外币的,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2)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4.4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业绩。


【子包A】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财产一切险或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项目


【子包B】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子包C、D】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人身综合保障保险或补充医疗险或团体意外险或百万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保险合同签订时间(或保险单的保险起期)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则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或保险单的保险起期)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如有)、保险合同关键页 (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或保险单关键页(须体现其业绩内容、保险费金额、保险起期以及保险人盖章页)或被保险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被保险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 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2023 年11月10日17分 30 点至2023年11月17日 17 分 30 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各子包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9.2 本招标项目分4个子包,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子包的投标(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制作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在一个子包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3 单个子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该子包重新招标。


9.4 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子包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子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王榕、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朱娇娇、王宇、郭雅纯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箱:317585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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