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荷湖北路以南、映海路以东地块一文化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荷湖北路以南、映海路以东地块一文化设施项目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303-440607-04-01-848202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荷湖北路以南、映海路以东地块一文化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715.84㎡,总建筑面积12088.51㎡。主要建设一座文化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4579.25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10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及修改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前述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效果图);
(3)方案设计报建通过审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发后5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终稿,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4) 初步设计批复后 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成果资料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
(5)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含电子文件);
(6)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7)服务周期从在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项目预算总价为1970489.63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率)为:95.00%。
2.4.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荷湖北路以南、映海路以东地块一文化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等)及其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 规划、方案设计(含交通影响评价(如有)、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 CPI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 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建筑工程专项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室内装修设计、室外园林绿化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通过人防的专项审查)、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等】、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委托人的要求,必须安排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员,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等。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条件)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③两种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②和③两种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②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及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亦视为有效。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 分包部分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中标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持有“设计企业类”和“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勘察单位提供)
4.6.1 对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
4.6.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大学路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 6689023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钱先生
电 话:0757-87783721
传真: 0757-87744838
电子邮件:fssszhaoxin@163.com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南昌高校专场引进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6名)。
引进对象
参加高校专场基础教育“新苗人才”引进的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2023年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报名时间
南昌考点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5:00(5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且须到现场确认。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录链接通过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公布。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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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地铁2024-2026年保险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地铁2024-2026年保险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121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子包:
A包:包括
(1)财产一切险:为应对运营期间各种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以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雇主责任险:转嫁员工受伤或患病所造成的风险,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3)安全生产责任险。采购清单详见(A包)用户需求书。
B包: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为应对运营期间各种突发情况所造成的损失风险,以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采购清单详见(B包)用户需求书。
C包: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及其所聘用的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二号线、广佛线等所属员工。(线路归属以员工初次投保为准)):转嫁员工受伤或患病所造成的风险,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采购清单详见(C包)用户需求书。
D包: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及其所聘用的三号线所属员工。(线路归属以员工初次投保为准)):转嫁员工受伤或患病所造成的风险,控制相关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采购清单详见(D包)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实际保险生效、结束日期以甲方通知之日为准):
A包:
财产一切险,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及佛山地铁2号线)、
安全生产责任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24时。
雇主责任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2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24时;
B包:
财产一切险(佛山地铁3号线),含机器损坏险、现金险;
公众责任险(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佛山地铁2号线、佛山地铁3号线)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2月31日24时;
C包:
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月31日24时;
D包:
员工综合保障保险(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保险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0时
保险结束日期:2026年1月31日24时。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A包招标控制价为7100313.00元;
B包招标控制价为9643302.00元;
C包招标控制价为5449400.00元;
D包招标控制价为76076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者高于拟投子包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3.1【子包A资质要求】
(1)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注:以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如资本金是外币的,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2)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其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求:
(3)须为禅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标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管理机构或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3.0”项目确定的6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
4.3.2【子包B资质要求】
(1)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注:以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如资本金是外币的,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2)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4.3.3【子包C、D资质要求】
(1)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亿元(含)以上。(注:以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如资本金是外币的,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2)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资质。
4.4 对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业绩。
【子包A】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财产一切险或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项目
【子包B】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子包C、D】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人身综合保障保险或补充医疗险或团体意外险或百万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保险合同签订时间(或保险单的保险起期)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则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或保险单的保险起期)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如有)、保险合同关键页 (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或保险单关键页(须体现其业绩内容、保险费金额、保险起期以及保险人盖章页)或被保险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被保险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 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2023 年11月10日17分 30 点至2023年11月17日 17 分 30 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各子包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9.2 本招标项目分4个子包,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子包的投标(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制作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在一个子包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3 单个子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该子包重新招标。
9.4 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子包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子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王榕、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朱娇娇、王宇、郭雅纯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箱:317585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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