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用途/佛山住在公司宿舍的怎么办理居住证(材料+流程)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六)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此外,《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还规定,居住证持证人除享有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二)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三)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办理条件:
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也就是说居住登记满半年是前提条件哦!!所以我们办理居住证的第一步是先去流管所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居住在厂企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可自行百度模板打印填写并签字盖章)
部分流管所会要求提供厂企宿舍已办理房屋登记或要求携带宿舍房产证或劳动合同,实际情况以流管所要求为准。
ps:有的流管所可能会上门核实,在核实前会电话通知,核实过程中可能会拍照片,因为每个流管所实际情况可能不太一样,请大家以流管所实际要求为准,另外,核实的时候大家可以问一下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可以去领取居住登记回执(此回执可供考驾照使用,上汽车牌不可用),部分流管所不提供回执。
等居住登记满半年之后,就可以去流管所申请办理居住证了,请注意,是要再次携带相关材料去到流管所办理居住证的哦,而不是居住登记满半年就直接可以领取居住证的哦!
居住证办理材料:
1、居住登记回执(也就是前面办理居住登记流管所给的回执,流管所没给回执可不带);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居住登记市已上交照片回执的可不带)(照片可至照相馆拍摄,说明是办理居住证使用即可);
4、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居住在厂企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可自行百度模板打印填写并签字盖章)
部分流管所会要求提供厂企宿舍已办理房屋登记或要求携带宿舍房产证或劳动合同,实际情况以流管所要求为准。
PS:办理居住证时流管所可能会再次上门核实居住情况的哦!!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网上办理方法:http://fs.bendibao.com/live/2017918/91378.shtm
部分流管所不承认网上申办途径,大家网上申办前可先致电流管所询问是否支持网上申办,
另外,网上申请的注意查看核实情况,若过了一段时间仍显示未核实可直接致电流管所询问详情!!
办理地址:
现居住地所属流管所(之前在其他流管所办理居住登记的也是到现居住地所属流管所办理)
不知道自己居住地属于哪个流管所的可以咨询房东或小区物业,或者查看附近流管所电话咨询。
办理时限:居住登记满半年才能申办居住证,申办居住证后等10个工作日左右便可到流管服务站领取。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居住证免费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发展历程
●通过12.10.29~13.04.30期间实验运营,已确定了其有效性,依次从13.05.01起在仁川机场和金海机场正式实行此制度。从14.04.06起扩大实行地方(襄阳,清州,务安)机场。
□概念
●为了访问其他国家或济州岛而在仁川国际机场中转的外国人当中,针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允许免签入境,并在首都圈范围内可停留72小时或120小时的制度。
□制定目的
●通过简化入境手续而进一步给予外国游客提供方便,加强韩中两国公民之间的交流和友好关系的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主要修改内容
●对于中转到济州岛的中国团体游客,增加了可以免签入境的机场。
内容
原案
修改案
入国机场
(旅游开放区)
·仁川机场(首都圈:首尔, 仁川, 京畿道 )
·金海机场(釜山,大邱,蔚山,庆尚南北道)
·襄阳机场(江原道, 首都圈 )
·清州机场(忠清南北道,首都圈)
·务安机场(全罗南北道,首都圈)
·扩大入国机场与旅游开放区
-仁川,金海,襄阳,清州,务安机场: 与原案相同
- 大邱机场: 大邱,釜山, 蔚山,庆尚南北道+ 首都圈
滞留资格
和滞留时间
·滞留资格: 旅游通过(B-2)
·总滞留时间:15天
·经济州岛入境为条件,在管辖区内滞留时间:72个小时(3天)
·与原案相同
·扩大管辖区内滞留时间:120个小时(5天)
出国机场
·通过仁川机场入国者
-仁川/金铺/济州机场
·仁川机场以外,通过地方机场入国者 –入国机场 + 仁川/金浦/济州机场
·通过仁川,金海,襄阳,清州,务安机场入国者: 与原案相同
·通过大邱机场入国者
-大邱机场 + 仁川/金浦/济州机场
□适用对象及许可入境事项
1. 原中转游客的免签入境对象
-除股吧,马其顿,叙利亚,苏丹,伊朗以外不允许免签入境的公民当中,如果持有美国,日本,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签证而经过我国者(持30天以内出国机票者及日本团体签证者除外)
#包括欧洲30个国家当中,持其中1个国家的签证而经由我国的中国人
-(入境许可)滞留资格:旅游通过(B-2),滞留时间:30天
2.参与中转旅游项目的外国人
-除了现行免签入境对象以外,通过仁川国际机场中转,并参与中转旅游项目的外国人(持有72小时以内出境中转机票,包括持有日本团体签证者)
#但不包括非免签进入济州岛的以下11个国家的公民(加纳,尼日利亚,马其顿,苏丹,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科素沃,古巴,巴勒斯坦)
-(入境许可)滞留资格:旅游通过(B-2),滞留时间:72小时(只允许停留在首尔,京畿道,仁川市)
※文化体育观光部选定的旅行社主管中转程序,需最迟入境72小时前向该旅行社中转咨询运营团体提交名单及旅行日程
※仁川国际机场公社主管的中转程序因程序日程可以旅行
3.中转到济州岛的中国团体旅客
-从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在内)出发,通过仁川国际机场,金海国际机场,囊阳国际机场,清州国际机场,务安国际机场和大邱国际机场到韩国来的、后中转到济州岛为条件,在120小时内在特定地区(旅游开放区)停留的中国团体旅客(以下称‘济州中转游客’)
到达机场
旅游开放区
仁川国际机场
首都圈(首尔,京畿道 ,仁川市)
金海,大邱国际机场
釜山市,大邱市,蔚山市, 庆尚北道,庆尚南道, 首都圈
襄阳国际机场
江原道,首都圈
清州国际机场
忠清北道, 世宗市,忠清南道,首都圈,大田市
务安国际机场
全罗北道,全罗南道,首都圈,光州市
※ 出国机场
仁川国际机场入境者: 到达机场及金铺国际机场,济州国际机场
金海,襄阳,清州,务安和大邱国际机场入境者: 到达机场及仁川·金海·济州国际机场
-(入境许可)滞留资格:旅游通过(B-2),滞留时间:15天
- 召集中国团体游客一事,只限与通过韩中两国的协议(备忘录)被认可的,在韩、在中旅行社来进行。
□实行日期:2014.9.15
(1)相关法规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2)身份证挂失办理方法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3)佛山市身份证挂失地点一览表
序号
户政管理单位名称
户政服务窗口地点
联系电话
服务范围
1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禅城区季华五路27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3329376
全市户政业务咨询、投诉
2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12345
禅城区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
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
禅城区南庄大道西61号
85310082
禅城区南庄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4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桂城镇南新三路24号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86297604
南海区市外迁入审批业务、临时身份证业务
5
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桂城点)
桂城海六路2号
86251122
原桂城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6
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平洲点)
平洲南港路8号桂城行政服务中心
81812187
原平洲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7
南海分局罗村派出所
罗村府前路行政服务中心
86438891
罗村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8
南海分局九江派出所(九江点)
九江江滨新区8号九江行政中心
81866126
原九江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9
南海分局九江派出所(沙头点)
沙头青云路沙头行政服务中心
86910580
原沙头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0
南海分局西樵派出所
西樵登山大道西樵行政服务中心
86862150
西樵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1
南海分局丹灶派出所(丹灶、金沙)
金沙金兴路7号1座丹灶行政服务中心
86600369
丹灶、金沙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2
南海分局狮山派出所(狮山点)
狮山镇狮城路3号狮山行政服务中心
86689802
原狮山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3
南海分局狮山派出所(松岗点)
松岗松石路松岗行政服务中心
85200235
原松岗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4
南海分局狮山派出所(官窑点)
官窑大道10号官窑行政服中心
81191830
原官窑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5
南海分局狮山派出所(小塘点)
小塘三环东路小塘行政服务中心
86632730
原小塘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6
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大沥点)
大沥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
85592210
原大沥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7
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盐步点)
盐步穗盐西路时代广场盐步行政服务中心
85788630
原盐步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8
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黄岐点)
黄岐鄱阳路138号黄岐行政服务中心
85933162
原黄岐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19
南海分局里水派出所(里水点)
里水镇新兴路15号里水行政服务中心
85609909
原里水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0
南海分局里水派出所(和顺点)
和顺沿江北路6号和顺行政服务中心
85112780
原和顺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1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大厅
22835307
顺德区辖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业务
22
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大良鉴海北路332号大良派出所户政大厅
22618165
大良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3
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
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容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28399193
容桂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4
顺德区公安局伦教派出所
伦教街道文化广场南侧伦教派出所户政窗口
27720733
伦教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5
顺德区公安局陈村派出所
陈村朝东路3号陈村派出所户政窗口
23830420
陈村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6
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
北滘天宁路18号北滘派出所户政窗口
26656516
北滘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7
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
乐从镇镇安路B65号乐从派出所户政窗口
28861544
乐从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8
顺德区公安局勒流派出所
勒流街道政和中路3号勒流派出所户政窗口
25533151
勒流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29
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
龙江镇龙洲西路103号龙江派出所户政窗口
23393110
龙江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0
顺德区公安局杏坛派出所
杏坛镇杏龙路边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7388712
杏坛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1
顺德区公安局均安派出所
均安镇永安路28号均安派出所户政窗口
25572300
均安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2
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7783735
三水区辖区临时身份证业务、部分市外迁入业务
33
三水分局西南派出所
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7783704
西南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4
三水分局大塘派出所
三水区大塘镇兴唐路9号大塘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87293586
大塘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5
三水分局芦苞派出所
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6号芦苞派出所户政窗口
87233240
芦苞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6
三水分局乐平派出所
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9号乐平派出所户政窗口
87388524
乐平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7
三水分局白坭派出所
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23号白坭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87568266
白坭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8
三水分局南山派出所
三水区南山镇沿涌东路3号南山派出所户政窗口
87215110
南山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39
三水分局云东海派出所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圩35号云东海派出所户政窗口
87808066
云东海街道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40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高明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
88620880
高明区辖区身份证业务、临时身份证业务、荷城街道辖区户籍业务
41
高明分局杨和派出所
高明区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
88803633
杨和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42
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
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
88930555
明城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43
高明分局更合派出所
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镇政府内)
88843422
更合镇辖区户籍、身份证业务
办理条件
遗失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注:1.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原件)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原件)
3、现场采集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
遗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办理时限
60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户政窗口
南海分局户政窗口
顺德区公安局户政窗口
三水分局户政窗口
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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