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个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所需条件
办理条件
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符合以下年龄条件之一:
(1)正常退休: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的国有企业的职工、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矿山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在困难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可以提前5年退休。
2、缴费年限条件:
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的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办理条件
参保人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法定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其余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没有延后缴费。
办理一次性缴费后仍不足15年的,参保人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年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按月参保等相关手续: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参保人根据按月参保的相关规定,持相关资料到地税分局申请办理按月参保缴费手续。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延后缴费登记手续后,再持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办理一次性缴费有截止时间吗?
答:没有,但为避免日后缴费工资及费率调高而增加缴费金额,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尽快申请办理和缴费。
一次性缴费可委托他人办理吗?
答:一次性缴费业务须由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属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社保部门核定申请人一次性缴费金额后,申请人还须持身份证、银联卡到地税部门窗口刷卡缴费。为此,提醒申请人不要轻信可由他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不符合一次性缴费条件的申请人,更不要轻信花钱托人就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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