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护照办理时间/2020佛山(广东)出入境新举措
护照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15日,护照有效期限: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申请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所有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所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所有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国外的居留证明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与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
(1)首次申请护照的只须上述材料。
(2)换发护照的还须提交原护照个人资料页、第一页和备注页复印件。
(3)补发护照还须提交由本人写的书面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一份(损毁的还须提交损毁的证件)
18项举措如下
出入境服务管理举措3项
1、53个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
2、广东自贸区现行6项出入境政策推广至大湾区9市以及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
3、在大湾区9市高校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大学生、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父母子女不需提交居住证可就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等。
交通服务管理举措5项
1、非营运粤港直通车免签直接通行港珠澳大桥;
2、增加通行港珠澳大桥的直通车辆指标;
3、港澳入出内地车辆6年免检;
4、增加澳门入出横琴自贸区机动车指标;
5、激活符合规定条件的粤港澳两地机动车失效牌证。
边防服务管理举措5项
1、取消深圳沙头角、珠海茂生围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办证和边检行政项目收费;
2、口岸出入境人员和粤港澳边民自助通关;
3、在现役边检口岸设立中国公民出入境记录查询专窗;
4、出入境船舶24小时边检通关和鲜活产品“绿色通道”;
5、简化边检行政许可办理手续。
户政服务管理举措1项
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
消防服务管理举措3项
1、大湾区9市重点建设项目提前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服务;
2、大湾区9市重点建设项目消防“容缺”先行受理审批;
3、港珠澳大桥消防“全覆盖”救援网。
粤港澳警务协作举措1项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粤港澳三地警务协作模式。
法定预防接种对象及项目
中国国内公民法定预防接种对象:
1. 凡前往或途经黄热病疫区以及被列入黄热病流行区的国家和地区而无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
2. 来自黄热病疫区,并无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
法定预防接种项目:黄热病疫苗(黄热病减毒活疫苗)
体检时间与地点:
星期一至五8:30-11:30, 14:00-15:30(下午仅限船员体检)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21号检验检疫大楼五楼
预防接种时间与地点:
黄热病疫苗:星期一、四下午14:00-15:30 需提前电话预约。
其他疫苗:星期一至五8:30-11:30, 14:00-15:30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21号检验检疫大楼五楼,
咨询电话:0757-83961134 投诉电话:0757- 83960834 邮编:528000
未满十六周岁的小孩如何申请护照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需提交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广东省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所有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所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所有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国外的居留证明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交验原件;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佛山护照换领条件:
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居住在佛山市的华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限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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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审核-发证
领取申请表
(1)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的中国公民出国栏目里下载申请表。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3.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4.申请护照补发的,损毁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遗失的提交遗失情况说明,被盗的提交被盗情况说明。
5.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6.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所有监护人(父母双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应提交其监护人委托书,并提交所有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7.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8.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9.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填表所须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四)"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指公务员,企、事业人员,其他等。
(五)"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六)"单位"须填写全称。"行政职务或行政级别"按申请人现状况填写。
(七)如实填写紧急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公安机关为申请人在境外提供救助。
(八)"邮政速递"须详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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