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涉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离婚登记
注:表格仅供事前参考不作为下载填写之用。当事人须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领取并填写。
附件下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1、离婚登记机关
(1)华侨同国内居民、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到协议的,双方须到原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准予离婚登记的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离婚登记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须具有夫妻身份。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适用离婚的行政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确系自愿。自愿的标准,应以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即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一致的和真实的。
(4)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包括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及其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双方对这些问题必须达成协议,而且内容必须合法,才准予登记离婚。
(5)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关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怎样清偿,以及是否需要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等问题,双方均应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3、离婚登记的程序
办理离婚登记要经过如下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后,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的申请,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不得弄虚作假。
(3)批准。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对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顺德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一些?办理的时限是多久,多久才能领到证?详细信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
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颁发《结婚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费用: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地点各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或者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吧。
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注: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注: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 声明书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结婚证照片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点击下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电话:86239592
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88823630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87736972
佛山各区结婚登记处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办理材料1、双方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佛山户籍人员与香港居民离婚登记材料
佛山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离婚登记材料
佛山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离婚登记材料
佛山户籍人员与出国人员/华侨离婚登记材料
佛山户籍人员与外国人离婚登记材料
办理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离婚证,不收费
办理地址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电话:86239592
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88823630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87736972
佛山各区结婚登记处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禅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顺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三水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高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佛山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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