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补缴指南/佛山城镇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
补缴条件
用人单位职工,因单位整体欠费、调转、应缴未缴等原因造成欠费,需补缴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1、清缴社保费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2、《佛山市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3、申请说明书(欠费清缴申请本人签名,盖指模),带备银联卡刷卡清缴社保费。
备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复印件需提供一式一份,由本人签名确认,并统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补缴流程用人单位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补缴当月或往月社会保险费申请。
个人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补缴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社会保险费。
补缴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
2、带备银联卡刷卡或在扣费账户上预存足额款项清缴社保费。
备注: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1、到参保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社保费。
2、凭身份证并提供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参保所在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社保费。
备注:参保地是指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业务手续的受理机关。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基本养老金构成
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规定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
首次领取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2006年6月30日前具有)÷120;
首次领取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2006年7月1日后具有)÷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规定执行)。
地方养老金
实账转入的地方养老金总额÷120
基本养老金合计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佛山社保补缴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属镇街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
2.对符合条件参保人,社保机构审核资料后予以办理;
3.办结业务后,完成补缴。
佛山社保补缴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办理条件
以社区、居(村)委会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在为社区、居(村)委会辖下城乡居民参保前,须办理参保登记。
提交材料
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村(社区)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所属社保机构提交资料并提出申请;
2、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社区)委会,社保机构予以参保登记。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
保险关系或户籍所属各社保机构(具体可到http://www.fssi.gov.cn/zwgk/lxfs/查询)
办理地点
社区或村居委会所属的各区镇(街)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相关链接:佛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查询网址:http://fssi.foshan.gov.cn/
注意事项:
1、必须使用简体中文操作系统
2、首次登陆,初始密码为佛山市社会保障卡9位条形码号码
3、当参保人身份证含X,需在无输入法或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大写X
4、请勿在公共场所登录
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757-82981153
查询范围: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窗口查询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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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查询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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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市外就医申请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办规定》(佛社保〔2016〕87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如下条件的参保人可申请市外就医:
业务情形 1: 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1、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2、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3、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
业务情形 2: 到市外医疗机构门诊特定(慢性)病种就医
4、患有恶性肿瘤或器官移植的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出院医嘱建议返院门诊复诊或治疗该病种的,或经市内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本院无法提供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所必须的药品、检查或治疗项目的。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院)后需再次复诊住院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院)后复诊申请表》
收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转入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明确复诊医嘱的病历资料
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
1
纸质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表2 门诊特定(慢性)病种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门特(门慢)就医申请表》
收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参保人住院治疗的市外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建议返院门诊复诊或治疗该病种的证明材料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适用于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的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返院门诊复诊或治疗该病种。
1
1
纸质
市内三级综合性医院出具的本院无法提供参保人门特所必须的药品、检查或治疗项目的证明材料(精神病类门特可由市内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
1.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2.适用于市内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所必须的药品、检查或治疗项目的。
1
1
纸质
选定市外医疗机构出具的须继续门诊治疗该病种的证明材料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适用于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到期后再次申请的。
1
1
纸质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表3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备案表》
收原件,由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1
0
纸质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表4 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急诊、抢救就医备案表》
收原件,核对参保人所填信息
1
0
纸质
描述急诊情况或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
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1
1
纸质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
1
纸质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2.该项业务如由代办人代办的,需提供。3.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1
1
纸质
三、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办规定》(佛社保〔2016〕87号)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承诺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办规定》(佛社保〔2016〕87号)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四、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2
0757-12345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164A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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