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佛山市申领旧伤复发待遇办理材料
1、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所在单位照发本人工资,从第四个月起暂按因工死亡处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百分之五十,并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当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时,再发给其余待遇。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定期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应当在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提供由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方可继续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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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申领旧伤复发待遇办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5、领取工伤待遇的帐号资料;
6、申领旧伤复发待遇的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7、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
9、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佛山市申领伤残待遇办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5、领取工伤待遇的帐号资料;
8、《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9、4R全身彩照一张。
10、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佛山市申领工伤医疗待遇办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5、领取工伤待遇的帐号资料;
6、门诊病历、门诊检查结果、医疗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原件;
7、属康复治疗的还要提供工伤康复确认书等有效资料;属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等原件;
8、到非定点医院治疗的还要提供《佛山市××区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原件;
9、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社保卡介绍】
社保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应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的电子凭证。
【社保卡功能】
佛山社保卡具有的功能有:信息查询,社保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金融功能,扩展应用
【办理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境外人员或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顺德“市民卡”项目以服务市民为理念,以社会保障、医疗、金融支付及公交应用三大功能为主体;通过统一规划和发行具备一卡多用功能的“市民卡”,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动和协同服务,完善政府服务手段,加快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及社会信息化的应用和发展。
顺德“市民卡”的卡体封装了非接触式CPU芯片、接触式CPU芯片、磁条构成。非接触式CPU芯片的容量要求不小于32K,该芯片主要承载公交应用、小额支付应用、公共设施应用、公安应用、行政审批服务公共医疗应用服务和社保应用;接触式CPU芯片的容量由共建银行根据其要建的PBOC应用内容确定,该芯片与磁条主要承载市民卡借贷记消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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