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窗口查询地址及电话/佛山高明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指南
窗口查询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医疗保险科电话:8298112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注: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分局进行现场查询。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82340559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86221496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22838180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股处
电话:88222091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87758411、87758736
地址: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2楼
办事说明:佛山高明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小编为你提供佛山高明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须知。可以了解一下。
办理条件1、已参加高明区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在区内承办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就诊。
办理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注: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三水区居民门诊医保卡”。
办理流程1、参保人到区内所有承办门诊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就诊;
2、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挂号;
3、结算时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即可离开(每天限报1诊次)。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39号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
佛山市高明区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松涛5巷9号
佛山高明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网上查询
佛山医疗保险查询网址: http://fssi.foshan.gov.cn/
注:证件号码指大陆居民输入二代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输入内地或大陆通行证号码、华侨输入中国护照号码、外国人输入护照号码或者永久居留证号码。
电话查询
佛山市医疗保险查询电话:82981125
禅城区医疗保险查询电话:88881200
南海区医疗保险查询电话:86221496
顺德区医疗保险查询电话:0757-22838180
高明区医疗保险查询电话:88222091
三水区医疗保险查询电话:87758411
查询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窗口查询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医疗保险科电话:8298112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注: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保分局进行现场查询。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由本人、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申请;
(二)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受理并在申请材料加具意见后汇总报区慈善会;
(三)区慈善会初审合格并加具意见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汇总,于每月15日前报市慈善会;
(四)市慈善会汇总并审核申请材料后,组织评审小组评审;
(五)评审同意救助的,由市慈善会将申请人基本信息交合作媒体、市慈善会网站和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公示。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市慈善会在7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救助金额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救助对象;不同意救助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资料退还区慈善会。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后尚未发放资助金时申请人病故的,不再对其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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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共有产权房可以转让吗?
答: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实施意见》提出,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
承购人需转让的,应当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提交转让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其所有。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购买时成交价格,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拓展阅读:承购人不得擅自出租转借
《实施意见》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应当用于承购人自住。承购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共有产权住房,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在同一小区的,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物业服务和承担同等义务。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在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进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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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禅城第二批专家公寓申请对象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某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才等科研型领军人才;
(二)带技术、项目到禅城区进行产业化的创业型领军人才;
(三)带技术、项目到禅城区进行产业化的海外留学归来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
(四)进入禅城区重大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工作、承担省以上重大科技立项的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家;
(五)在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从事科研工作,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专家;
(六)入住人员要求必须是专家及其直系亲属(专家配偶及其子女)。
相关依据
1、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
2、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专家评分办法的通知.pdf
禅城专家公寓申请专家公寓基本信息申请对象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地址禅城专家公寓表格下载
诚信承诺书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申请表
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自我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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