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手房过户如何避免纠纷/2020佛山二手房买房资格(附图解)
很多购房者办理过户的时候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麻烦,最后搞得自己是进退两难,苦不堪言。
购买二手房,了解必要的知识,过户的时候就一定能够防患于未然
1.充分了解户籍政策。根绝政策的规定,如果需要把自己的户口迁入新买的房子,那么,原来的户主必须先迁出。如果户主迟迟不迁出,那么,购房者就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合同中一定要注明迁出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有的人买学区房,就是为了孩子能够及时的上学,但是,如果遇到没有良心的售房者,不把户口及时的迁出,孩子就不能进入理想的学校,那么,花高价买的房子也就没有意义了。
2.若售房者强调可以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也可以落户这个房子的话,购房者千万不可轻信。最可靠安心的办法就是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如果确实是真的,那么再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也不晚,然后需要在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3.购房者申请过户之前,一定记得要求售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户口迁出,一定记得口说无凭,需要落实到合同上。
4.如果售房者买有按照合同的规定迁走户口,需要支付给购房者一定的赔偿金。购房者可以直接从房款中扣除这部分违约金,余下的部分如果不够的话可以向售房者进行追偿。
5如果房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迁走户口,应当支付违约赔偿金给购房者,买方可以直接从房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房主进行追偿。
二手房买房资格:
1.本市户籍居民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
2.非本市户籍居民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须提供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且限购一套。
3.对于非限购区域,本地居民及外地居民都不限制购买房产。(非限制区域执行原政策)
1.首次购买房产(无登记信息无房贷记录)的购买者
①在限购区域:首付30%(包含普通级非普通住房类型),利率为首套。
②在非限购区域:普通住房首付为20%,非普通住房首付为30%,利率为首套。
2.对于购买首套房(无登记信息已结清房贷)的购买者,在限购和非限购区域的首付为30%
(包含普通及非普通住房类别),利率为首套。
3.对于二次购买房产(名下一套房)的购买者,
①如房贷已结清,非限购区域为30%(包含普通级非普通住房类别),利率为首套。
②如房贷未结清,限购区域及非限购区域的非普通住房类型首付都为60%,限购区域的普通住房首付为40%,非限购区域的普通住房首付为30%。上述情况的利率都未基准利率1.1倍。
4.对于三次购买房产(两套以上或两个房贷记录)的购买者,限购区域停止,需全款购买
在非限购区域(住房类型不区分):
①房贷已结清,首付30%,利率为首套
②房贷未结清,停贷
审批条件
1、办理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符合房地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并且合法有效。
2、办理转移登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并非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②并非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
③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产;
④权属无争议的房产;
⑤已依法登记领取了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⑥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移的其他情形。
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将上述提交材料细化如下:
⑴、《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⑵、房地产买卖合同;
⑶、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⑸、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⑹、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⑻、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审批收费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第三点、第四点登记费: 住房:80元/件(套) 非住房:550元/件(宗) 房屋权属证件工本费: 10元/本(第一本免费)
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费用标准是多少?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带来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1、佛山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步骤一:购房人看房,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步骤二: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步骤三: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步骤四: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757-1234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佛山二手房交易详细流程以及相关信息
须知(五)
卖方房屋原有贷款未还清,买方又需再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的交易流程
一、卖方提前还清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四)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二、买方再办理银行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三、买方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四、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已由买方出资金向原银行(公积金)提前还清了原贷款后,买方需要再办理银行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如买方需要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说明:个人自行提前还款的部分资金安全和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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