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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乐从镇迳口大河北围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2     人气:105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乐从镇迳口大河北围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从镇迳口大河北围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招标条件


乐从镇迳口大河北围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从镇迳口大河北围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乐从)〔202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乐从镇迳口大河北围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乐从镇迳口大河北围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乐从)〔2022〕6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迳口河沿岸(乐龙路至新桂路之间)。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迳口河沿岸(乐龙路至新桂路之间),对大闸迳口河东西两侧河岸进行景观提升工作,提升改造河道东西河岸线合共长约3.1公里,提升改造面积约7.1公顷,主要为生态复绿修复,沿线河岸生态整治、周边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


本项目拟分为两期同步实施:一期工程主要位于迳口河西岸沿岸地块,范围由大匣桥至创富四路,占地面积约32900平方米;二期工程范围包括西岸沿岸地块(创富四路以北约350米长地块与乐龙路至大匣桥之间两个地块)以及迳口河东岸沿岸地块(乐龙路至龙舟训练基地地块),占地面积约421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22个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本项目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一期工程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工。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进场组织施工。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做好相关风险评估、施工组织措施及施工前的各项材料采购意向和施工机具准备,相关准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投标成本费用,招标人不予承担。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有:拆除工程、园建工程(包括停车场、碧道、羽毛球场、园路、篮球场、河畔驿站、涉水码头、公厕、特色拱桥、文化景墙、厂房外立面改造、驳岸、挡土墙、亲水平台、平桥、休憩廊架、户外设施等)、安装工程(包括配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以及绿化工程(包括常绿骨架大乔木、棕榈科植物、落叶骨架大乔木、常绿亚乔木、落叶亚乔木、地被花卉、灌木种植以及原有植物迁移)等。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262462.11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其中的绿植部分在养护期届满时,本项目所有种植物的成活率须达到95%以上,且无病虫害隐患。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园林绿化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由人社部门核发。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6.1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5.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6.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的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7.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7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通过手机微信APP扫描付款二维码缴纳,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及项目简称(例如:投标人为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迳口河水环境整治),否则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投标人单位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zjlfs828@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普通发票邮寄给投标人(或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缴费的付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后,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的菜单中下载本招标项目下的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费付款二维码》获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内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号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2833150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工、陈工      


电    话:0757-83130869、83130871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17层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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