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民医院中高端彩超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高端彩超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4810001
项目名称:中高端彩超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高端彩超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高端彩超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高端彩超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须具有所生产货物的生产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2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120号南海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757-6682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为加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佛山市检察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9名;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9名;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30日后出生)。
(二)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其他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日。
应聘者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注册报名。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3)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根据应聘者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应聘者将不能再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应聘者必须上传真实、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等图片,以免影响审核。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会电话联系应聘者,应聘者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用人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笔试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考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视疫情情况、报考人数等因素安排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行政能力、政治、法律专业知识测试,测试题目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命制。
受新冠疫情影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信息,以及佛山市人民检察院(https://www.fsjcy.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www.foshannh.jcy.gov.cn)、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www.sdjc.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jcy.gaoming.gov.cn)、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jcy.ss.gov.cn)门户网站信息。
考生笔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查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审查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网站、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及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计分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面试主评委评分更高者优先;对比上述情形仍无法确定人选的,加考面试,以加考的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验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应聘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聘用后发现应聘者通过虚报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应聘者在下一考试环节,或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聘用人选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下一考试环节、体检、考察、聘用对象人选。
八、调剂补录
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选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申请在本次招聘中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不低于1:3的入围面试比例组织开展调剂面试,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愿接受调剂的应聘者可放弃。
九、工资福利待遇
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做好健康申报,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果因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而导致不符合考试防疫要求,则不能参加考试。
1.请考生在考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37.3℃。
2.考生考试当天须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口罩上不得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做好个人防护。候考或考试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疫情防控等级和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可登录“国务院客户端”相关版块查询,并按规定报告报备,配合完成健康管理措施。
4.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0757-86296515;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0757-22813198;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0757-88285007;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0757-87776530;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5日
项目概况
超声诊疗中心中高档超声诊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SZ)WZ0075
项目名称:超声诊疗中心中高档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超声诊疗中心中高档超声诊断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声诊疗中心中高档超声诊断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声诊疗中心中高档超声诊断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
(5)供应商须具有涵盖投标产品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至 2022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评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纸质投标文件(自行密封)前往开启现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数字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
联系方式:0757-82285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莎莎
电 话:0757-82285519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