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均安镇顺德电子装备产业园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均安镇顺德电子装备产业园配套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均安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均安镇顺德电子装备产业园配套工程,位于顺德电子通信装备产业园,新建总面积约36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931米、河段进行清淤长度约为310米。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241265.3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市政部分:拆除混凝土路面、新建沥青路面、人行道、新建雨水管等;2.安装部分:铺设电力电缆、电缆管安装、路灯照明安装等;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7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邮 编:528329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255180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新旺力商厦10楼10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209065
传 真:0757-22209032
电子邮件:260906320@qq.com
项目概况
国际医疗中心病区超声诊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2035
项目名称:国际医疗中心病区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际医疗中心病区超声诊断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2,3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扣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未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际医疗中心病区超声诊断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说明: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际医疗中心病区超声诊断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所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投标产品。
(4)所投标产品属于国产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投标产品。
(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温馨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底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因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部分表格投标人需根据招标公告上传的“投标文件附件”内容要求制作,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提前前往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禅城区岭南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57-83163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57-82787525
1.招标条件
橹尾撬水道景观步行桥工程—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橹尾撬水道景观步行桥工程—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海纳桥南岸广场及整体提升项目,包括红卫医院办公楼拆迁、海纳桥(步行桥一)南岸广场景观建设、山坡平台及其连接栈道、两座步行桥桥体的人文元素等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概算价约为¥14,981,032.75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220个日历天。
2.3.1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3.2 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完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师发布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勘察设计部分:1)完成本项目的详勘工作,出具勘察报告;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文件,依据国家规范文件,完成园建工程、市政工程、边坡防护、排水工程、绿化给水、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仅作为中标人成本估算,不作为招标人预算编制依据)、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含工程变更)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并在报招标人前,协同设计和施工人员完成施工图内部会审;3)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及会务费用。
2.4.2 施工部分:1)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其他服务:负责编制工程结算资料,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单位的费用;3)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4)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
2.4.3 总承包工作部分:1)负责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中标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4.4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部分、施工部分以固定折率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1.776%,建安费投标折率最高上限为95.00%。
2.5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结算、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和包税金相关的全部工作。以固定勘察设计费折率及固定建安费折率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3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项资质:
(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即可)。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应分别获得施工类企业、设计类、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整体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的资源配备,全面协调组织推进本项目所有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客户关系、报批报建等方面的管控,全面把控项目进展,且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6.1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4.6.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提供)
4.7.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桥梁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专职安全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9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
注: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10近三年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1.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 9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9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新城港口路三山科创中心C7座
联系人: 黎小姐
邮编:528200
联系电话: 0757-867890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话:0757-86705717
传真: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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