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高明区税务局开展“有奖发票”宣传活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详细内容

高明区税务局开展“有奖发票”宣传活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时间:2022-07-22     人气:1333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明区税务局”)开展“有奖发票”宣传系列活动,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明区税务局”)开展“有奖发票”宣传系列活动,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从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东省内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即可参加“有奖发票”活动。消费者取得上述发票后,可通过“粤省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等途径,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最高奖金可达人民币税前10万元。

  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能收到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派发的“红包雨”,高明区税务局紧扣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有奖发票”宣传推广。重点在办税服务厅通过LED屏滚动播出相关通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在纳税人的经营场所中进行相关宣传资料的张贴和发放;在大型商超、餐饮酒店、热门商圈等人流量密集的区域摆放宣传,务求消费者群体知晓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例如,近日高明区税务局便走进钧明城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佛山君御温德姆至尊酒店等多个人流密集区域,设立流动宣传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现场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向市民宣传哪些发票能够参与抽奖活动,如何参与抽奖、如何兑奖等内容。

  高明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活动现场发现,有市民表示,之前出去消费都没有索取发票的习惯。在税务人员详细讲解“有奖发票”活动的相关内容后,不少市民产生兴趣并开始主动参与活动。市民纷纷表示,现在开具电子发票十分便捷,在索取发票后还能参与抽奖,即是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还能拿奖金,活动体验感很好。

  高明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该局将持续落实“有奖发票”宣传推广工作,探索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有奖发票推行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诚信经营、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相关链接  

  如何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个人消费者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粤省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等途径,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将持续到2022年12月31日,活动包括“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两种开奖形式。

  1.即时开奖

  “即时开奖”采用即登记即开奖模式,奖金有20元、100元、200元三个档次,消费者开好发票后通过抽奖小程序即可参加活动,奖金将通过微信支付直接给付到中奖者的零钱账户。参与“即时开奖”的发票无论是否中奖,均会自动参加“定期开奖”。

  2.定期开奖

  “定期开奖”共3期,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税前1万元、5万元、10万元。第一期定期开奖活动已于7月8日举行,另外两期的开奖时间分别为2022年10月初、2023年1月初。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