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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二次)答疑、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2-07-23     人气:2693     来源:www.shunde.gov.cn     作者:
概述: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2-0599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2-059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答疑与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2-07-08,更正为:2022-07-2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7-14,更正为:2022-07-2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7-28 09:30:00,更正为:2022-08-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7-28 09:30:00,更正为:2022-08-12 09:30:00。

1、质疑问题:

(一)质疑内容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中的第9页的技术标准与要求:三)消防泵1 ★ 采用进口品牌消防泵。2 ▲额定流量:≥100L/s。3 最大吸深:≥7m。4 最大吸深时泵的流量:≥50L/s5 ▲引水时间:≤40s。(八)车顶炮1 ★ 采用进口品牌电控消防炮。2 ▲消防炮额定流量:≥100L/s3 ▲消防炮射程:水:≥95m,泡沫:≥85m4 ▲水平回转角:≥355°5 ▲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90°6 控制方式:无线遥控,遥控距离≥150m。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中的第9页的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附件一,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未明确采购标的所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在经核准后限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擅自提高采购标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或者限定、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第七条、《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248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泡沫消防车行业标准: GT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中的第26页:3.详细评审:评审标准的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0分) 对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逐条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得20分,每项负偏离或未响应减2分,最低得0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逐条响应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单项条款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②其余的须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车型的整车检验报告证明。(整车检验报告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车辆所有单独部件的检验或试验报告均不予认可。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对。) 无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未响应。 其中关于采购需求里面的1 ★ 采用进口品牌消防泵、★采用进口品牌电控消防炮、(▲提供卷帘门关键部件进口证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中标人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

事实依据:该项目的采购文件的第2页,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采购文件第14页3.进出口产品,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请问该条款作为实质性条款是否属于响应投标?进口商品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是否存在排他行为?详见附件一。以“知名” “一线”“同档次”“国产品牌”“国际品牌”等不明确的语言表述,未量化指标或标准作为评审因素 。规定对进口产品或配件加分。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特定合同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限定或者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作为加分条件。根据项目需求,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的,未给供应商进行检测和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采购文件标的提供时间,要求1个月交货验收合格?作为按照采购需求整车交收的时间是否合理,一般购买家庭小汽车交收时间也是需要相应时长,作为消防专用车请问交车时间是否合理,给与供应商检测报告是否预留了时间,和时间合理化?作为一台有进口配置要求消防专用车辆,此次一个月的交货日期明显不足。政府采购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未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规定实质性相应必须是进口产品,目前国内设备科技发展非常发达?若国内先进设备产品是否不满足该项目的投标要求?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在经核准后限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关于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248号)第五条。《财政部关 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财政部关于进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 205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指导案例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侧2第二十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第26页的详细评标中车辆性能配置 (8.0分)、培训方案 (7.0分)、实施方案 (7.0分)。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截图,详见附件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分未有量化,依法不得作为评分项,评分未量化将导致评标专家没有评审依据、没有评审标准,采购结果将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侧) 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会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3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第9号(处罚案例)。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八十二号)(处罚案例)。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1、 交货时间应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中标人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并对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赋子相应时间。

2、按照消防车行业标准及其设计原理,如果消防泵的流量≥100L/s,那么消防炮的防炮额定流量:≥80L/s以上, 才符合逻辑,此处具有排他性,应该调整为行业标准要求≥80L/s.消防炮射程:水:≥95m不符合要求,应改为消防炮射程:水:≥90m。

3、请对详细评审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和对采购需要实质性相应作出明确说明。

质疑事项回复:

质疑事项1答复:取消(三)消防泵“1★采用进口品牌消防泵”及(八)车顶炮“1★采用进口品牌电控消防炮。”的表述。消防车行业标准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及GB7956.3-2014《消防车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标准中均未对消防泵流量≥100L/s时,消防炮的额定流量的≥80L/s以上的逻辑进行要求。

我单位的使用要求是配备消防泵流量≥100L/s时消防炮的额定流量≥100L/s以上(如果我单位在救援特大火灾时,需要大流量消防车或者远程供水消防车组进行接力此消防车时,如果配备消防炮的额定流量≥80L/s,不满足我单位作战要求),消防泵及消防炮的技术参数按照本消防车使用情况进行设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且市场具有充分竞争性,技术参数不变。

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中的进口产品,消防泵及消防炮按答复1,交货期及上牌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予调整。

质疑事项3答复:本项目上述两项评分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进行设置,评分有量化,符合要求。

(三)质疑内容

质疑事项4:依法“合同业绩”既不能作为资格条件,也不应该作为加分项且,如果作为加分项目,也不应指定特定( 泡沫消防车)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评分条款且分值权重过高,评分设置不合理,存在不合理的相关规定内容,显然为某一特定供应商定制的要求,为特定供应商设置加分条件的嫌疑。我公司认为有限制其他潜在中小微投标人的嫌疑,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事实依据: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同类 (泡沫消防车)车辆的销售项且业绩,得2分,满分16分。[注: 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中标示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士条的第4点、第8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修改同类项且业绩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质疑事项回复:

质疑事项4答复:本项目的同类项目业绩没有作为资格条件,同类项目业绩作为评分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项目设置“同类 (泡沫消防车)车辆的销售项且业绩”跟项目相适应,不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第4点、第8点的情形,本项目业绩评分设置具有充分竞争性。

2、招标公告修改内容如下: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  23 日至2022年07月29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8  月  12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一)技术(参数)要求:

(三)消防泵

1

▲额定流量:≥100L/s。

2

最大吸深:≥7m。

3

最大吸深时泵的流量:≥50L/s

4

▲引水时间:≤40s。

5

水罐吸水管:DN150。

6

吸水口:2个DN150吸水口,配手动不锈钢蝶阀,带滤网,快速接口及闷盖。

7

出水口:左右各2个DN80出口,带阀门、卡式接扣及闷盖。

(八)车顶炮

1

▲消防炮额定流量:≥100L/s

2

▲消防炮射程:水:≥95m,泡沫:≥85m

3

▲水平回转角:≥355°

4

▲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90°

5

控制方式:无线遥控,遥控距离≥150m。

(二)详细评审修改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14.0分

技术部分56.0分

报价得分30.0分

技术部分

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0分)

对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逐条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得20分,每项负偏离或未响应减2分,最低得0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逐条响应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①单项条款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②其余的须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车型的整车检验报告证明。(整车检验报告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车辆所有单独部件的检验或试验报告均不予认可。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对。)

无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未响应。

车辆性能配置(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车辆的性能及配置,车辆的先进、适用性、稳定性、舒适性、维护难易程度、节能环保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1、所投车辆性能先进,节能环保,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高,得10分;

2、所投车辆性能一般,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一般,得5分;

3、所投车辆性能较差,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较差,得3分;

4、所投车辆性能差,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差,得1分。

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培训方案(9分)

根据各投标人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的进行综合评审:

1、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合理、科学、可行、详尽的得9分;

2、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较合理、基本可行的得5分;

3、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较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4、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较差、可行性性的得1分。

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实施方案(9分)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供货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实施方案具体完善、合理、全面、针对性强,且可操作性强,得9 分;

2、实施方案具体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5 分;

3、实施方案不完善、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一般的,得2 分;

4、实施方案不完整,无针对性,可行性差的,得1 分。

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服务便利性承诺(8.0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得8分;

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4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得5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以上到达现场,得3分。

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单独提供服务承诺函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部分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同类(泡沫消防车)车辆的销售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认证(4.0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

同时持有该四项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不满足的每少一项认证扣1分。

【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环镇路口

联系方式:0757-23830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联系方式: 0757-28090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757-28090670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2/8a7edeaf8214af290182244239fd4a6e.html?noticeType=001031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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