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大良街道顺番公路以南、顺意南路以西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顺规条件(2022)0188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贰仟贰佰零陆万元整(大写)(¥ 122060000.00元),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 1000000.00元)/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肆拾贰万元整(大写)(¥ 24420000.00元)。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 2022 年7月23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2(SD)WG0030地块的《佛山市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2 年8月20日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 年8月20日9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且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 2022 年7月23日至 2022 年8月11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2 年8月12日 8 时 30 分至 2022 年8月22日10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参与本次挂牌竞买出让的购地资金必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股东借款等。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竞买资金承诺书、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佛山市商住用地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经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九、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一、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2(欧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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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明区三和路西延至机场通道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11号批准建设,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15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三和路(三和桥至对川纵一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km/h,双向 6 车道,道路红线 50m,全长约 6.28km,线位呈东西走向,起于现状三和桥,沿三和路规划线位西延至三和路—对川纵一路交叉口;对川纵一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km/h,双向 4 车道,道路红线 40m,全长约 1.24km,呈南北走向,起于规划三和路与对川纵一路平交口,沿规划对川纵一路线位往南接入现状高明大道,本项目建安费约61944.677万元,总投资约为95640.44万元。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1 项)
2.2.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及勘察成果报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出来后 7 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含概算修编);
2.2.2 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送审稿,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出来后 7 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含预算修编),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2.2.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注:①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若招标人要求对上述勘察设计周期进行调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②中标人按阶段提交了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招标人、审图机构的审查审批时间段不计入上述时间范围内。
2.2.4 其它配合工作(包括清单预算、工程量三级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等):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范围:包括道路、桥涵、路基、排水、电气、交通、绿化等工程 。
(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
(3)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内容:
①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和补勘(若需)及后续服务。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②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量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如需要)、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4质量要求:
2.4.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4.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的施工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
(1)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勘察成员须具备)
(2)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设计成员须具备)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的是设计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2家(含牵头人,且设计成员不超过1 家,勘察成员不超过 1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上述 3.1.2(2) 资质且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1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3.2.2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设计成员)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站 “ 交 易 指 南 ”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 : 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 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自备现金)。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 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2.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 8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 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2.2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2.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 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9.异议和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由牵头人的交易员出席开标会)。
10.3 本项目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为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徐振英
电 话:0757-882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5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卢嘉欣、朱临千
电 话:0757-88018628
传 真: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bjzwjfs@163.com
1. 招标条件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8]64号及南发改资[2020]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机电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位于南海区里水镇里湖新城规划中轴线,延环镇北路、里广路,止于里横路站。线路全长9.9公里,共设置13座车站、1座车辆段,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18635.59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施工期监理(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以委托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预计24个月),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的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9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监理范围:
本项目为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机电监理,具体服务范围包括:南海区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工程项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建设监理,包括声屏障(如有)、通信(包括但不限于传输、电话、视频监控、乘客信息系统、无线通信、时钟、广播、通信电源)、信号、供电(含外部电源)、低压配电及照明、电力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票务系统 、自动扶梯及电梯、通风空调、人防设备、给水、排水(除土建施工以外部分)、消防工程(除土建施工以外部分)、站内客运设备、安检(如有)、站台门(如有)、车辆基地综合管线(除土建施工以外部分)等。
2.5.2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含测量)、工程造价、施工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监理费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对施工监理服务的规定及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监理)
4.4.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其它监理人员要求:
4.6.1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6.2安全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6.3监理员:至少3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6.3 社保证明:其它监理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上述其它监理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均不能互相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企业业绩:近五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监理业绩,该监理业绩可为包含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监理业绩或单独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监理业绩,同时提供的监理业绩中机电设备安装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75亿元。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可为初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或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业绩验收时间以初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或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城市快速轨道系统。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投标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和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联系人:范国泉
电话:0757- 858566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孔繁聪
电话:0757-86319790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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