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材料A区横二路、纵三路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广东新材料A区横二路、纵三路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广东新材料A区横二路、纵三路工程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2年08月02日10时 至 2022年08月05日10时止
广东新材料A区横二路、纵三路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02日10时 至 2022年08月05日10时。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电话:0757-8560032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编: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1631273,0757-8631401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编: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慧贤
电 话:0757-87739975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商业北二街7号206之三
邮 编:528100
以下这个案例
值得各位西樵街坊关注
6月30日,中山交警接到群众举报
称路上见到外卖小哥路上炫技
小哥骑电动自行车时双手离开车把
翘起双脚还低头玩手机
收到举报后,7月1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已通知"炫技小伙"吴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吴某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属于影响安全行为,民警依法对吴某的行为进行教育,叮嘱其小心驾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拒绝不文明驾驶。
还好小哥这一次命大
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这一案例也让很多人关注到
——电动自行车的文明驾驶问题
电动自行车现今已经
成为很多人便捷的交通工具
但是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该注意什么?
大家都了解吗?
No.1、上路行驶不能“任我行”
不要认为电动自行车操作灵活,遇到突发状况好控制,就为了方便、抄近路等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No.2、“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骑电动自行车同样也应该遵守这一最基本的交通法规。
但也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认为机动车驾驶人会注意自己,就横穿机动车道,不但扰乱道路通行秩序,也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境地。
No.3、安全车速才能安全行
有实验数据表明,电动自行车速度为10公里/小时,刹车距离约为1米;速度为30公里/小时,刹车距离则增加到将近10米。
由此可见,若车速过快,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因为无法在近距离内制动,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No.4、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骑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也十分重要。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头盔可以保护驾驶人头部免受伤害。在这里提示大家要佩戴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扣好安全扣,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西樵君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
文明驾驶
安全驾驶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最高可处罚20万元!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责令限期改正,
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焊工无证上岗被抓,有什么后果?
5月24日,根据群众反映某五金加工厂焊工无证上岗的情况,杏坛镇应急办迅速到该五金加工厂的生产车间进行核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安全警示标志缺失,从事气体保护焊岗位的1名从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隐患。
鉴于该企业安排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及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对该企业立案进行处罚。
安全警示
焊工作为特种作业中的一种,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懂或忽视了安全防护工作,甚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就容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按照现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持证才能上岗作业。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只要发现,直接罚款,且最高可处罚20万元!
此外,不要以为焊工无证上岗被抓只是罚点钱就过去了,情节严重的是会被行政拘留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提醒各企业、从业人员不要以身试法。
又一企业因未设置警示标志面临处罚!
6月10日,杏坛镇应急办对某漂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在染缸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有限空间辨识台账安全生产隐患。
安全警示
有限空间为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的密闭、半密闭设备或场所。根据《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规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因一块价值才几十元警示牌未设置,企业将面临上万元的处罚,真的得不偿失!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明显加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充分认识并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发生事故禁止盲目施救,以防后果扩大。
临边不防护 当心出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高处坠落事故仍是全区高发的事故类型,特别是建筑施工领域的高处坠落。6月22日,杏坛镇应急办联合镇住建部门对诚湾悦府、金科桃李府等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临时、洞口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安全警示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同样,工贸企业的顶棚维修、设备维修也可能涉及高处作业。
设置防护栏、安全网,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是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常见措施。按照现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以及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企业未履行上述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受到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至少处罚30万元!
各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必须迅速开展安全隐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查思想、查隐患、查漏洞、查管理、查措施、查落实”为重点,突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防范环节,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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