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扎实推动创文各项工作落实,张槎各部门、村居这样做!
1、组织推动情况
7月31日下午,区委常委王礼锋带队到江湾社区、弼北市场进行创文巡查,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难点点位做了现场指导督导。
8月1日上午,禅城区创文第三督导组到张槎村开展创文督导工作,张槎街道党工委委员林曼同志陪同。针对现场情况,第三督导组组长梁炳军同志提出“明确重点和目标、全力以赴抓落实、及时反馈促提升”三点要求。
2、交办清单落实情况
8月1日,江湾社区继续对市区督导组实地督导问题清单工作进行整改,共出动30余人员对西一街小区、中一街1号、江湾一路38号周边违停车辆进行治理,劝离12辆;清理私自占用小区公共位置3处;规范垃圾分类点2处;清理楼栋内乱堆杂物13处;“三线问题”整改进度已完成70%,预计在明天能够完成整改;修复破损井盖1处;计划配套楼道消防设施64套;施工方已进场对3条楼道墙面翻新,预计工期15天。
江湾社区对市文明委督导组实地督导问题清单工作进行复查,共出动50余人员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中一街1号、横街、西一街2号、小广场周边违停车辆进行治理,劝离7辆;已拆除破损严重信箱、公共设施12个;新增划线电动自行车位2处;增设分类垃圾桶2个;规范理论宣讲书籍摆放约1500册;增加1处实践站活动安排表。
3、重点提升行动情况
张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8车次,加强对轻工路、五峰路、季华路、张槎路、佛山大道等主次干道、商圈、公园周边及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张贴和乱拉挂等市容乱象进管控,共处理占道堆放经营行为18宗,清理乱张贴12宗;纯阳社区、马鞍街、东一街、高卫市场等周边背街小巷开展管控,教育纠正占道经营26宗,乱张贴12宗,拆除横幅2条。工作人员与江湾居委负责人就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沟通及现场勘察,其余主次干道及社区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张槎街道经济办按照区经局创文“三线”围绕重点区域37个点加强推进,经摸查至目前为止有7个社区、10个村反馈三线问题。整改了东便社区、马岗社区、江湾社区、张槎村的“三线”重点区域3个点,一共绑扎、清拆通信线缆约20200米,出动48人次;中国移动在张槎街道江湾党群服务中心后面进行绑扎、清拆通信线缆共计1350米,出动5人次;广电在张槎街道江湾路10号、12号、20号、22号、张槎三路、轻工北五街的线缆绑扎、清拆通信线缆共11500米,出动13人次;广电在弼唐东二街,清水二街,张槎四路,轻工南七街、青柯街20号之一、之二、之三、青柯街7号、青柯街8号绑扎、清拆通信线缆共18500米,出动人员21人次,出动车辆5台。
张槎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对江湾社区周边的一座重点老旧居民楼的2条楼道残旧墙面进行拆除、楼道卫生清理及建筑垃圾搬运。同时联合第三方公司共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辖区全部在建工地32个以及6个物业小区。
张槎市监所在7月31日下午至8月1日上午,共出动检查人员1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3家次,对标对表查漏补缺。
交警三中队共出动18人次加强张槎污水厂、塱沙路及周边地区违停整治力度,整治违停127宗;从严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共教育劝导电动车驾驶人107人次;人员盘查38宗;车辆盘查29宗。
目前,张槎街道已制定各点位保障方案,全面做实做细创文工作,确保重点点位全面达标,重点难题全力攻坚;各点位负责人均已下沉到挂钩点,对标对表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并做好排查记录;各村居积极开展创文清洁卫生大行动,营造“人人都是文明环境、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7月28日,张槎街道人大工委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张槎街道大富村、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顺盈嘉智能科技园开展调研活动。
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张槎街道大富村曾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无邪教创建示范村、广东省宜居村庄、广东省卫生村、佛山市“十好”和谐文明村、佛山市“五好”新村居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大富村循着原有的肌理与文化,在走向生态文明城市发展的同时,也传承着向善向美的民风乡风。
走进大富村,只见绿树掩映、道路平坦整洁、房屋错落有致,一幅美丽乡村新画卷映入眼帘。代表委员沿着“廉洁文化长廊”直走,来到富竹公园。据大富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谭启镰介绍,大富村党委全面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厕所革命、河涌“五清”行动及“清四乱”行动等,着力营造更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人居环境,如加强村级公园建设、打造长虹商业街等,通过融合乐善文化、农耕文化、竹笋元素等,将富竹公园、谭仙观、乐善馆等独特景点串联起来,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且独具岭南特色的美丽文明示范村。
佛山市人大代表邹庆永建议,市、区以及街道联合对张槎一路等进入张槎的主干道路进行升级改造,串联起各个村,让进入张槎的主干道,更具工业时尚活力;同时,她希望各个村在建设时要挖掘和突显各自的传统文化特色。
聚焦高新科技打造“强中心”创新主战场
调研活动第二站,代表委员来到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蓝箭电子是国内知名的半导体器件封装测试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大量先进的生产线,未来将结合半导体行业的发展趋势,聚焦应用于物联网、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5G通信射频等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领域。
调研组走进蓝箭电子的生产车间,观摩二极管、晶闸管(可控硅)、集成电路等产品的生产线。在详细了解其生产规模、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等各方面内容后,有代表表示,蓝箭电子要扩大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影响力,推动制造业向高端精品迈进,助力张槎打造“强中心”创新主战场。
升级产业园区成为高新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加速器
在顺盈嘉智能科技园,结合项目模型,代表委员了解到,顺盈嘉智能科技园将结合“制造业+科创”这两个产业升级方向,重点引进智能装备、电子信息、智能家居、环保新材料及精密仪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顺盈嘉智能科技产业园效果图
据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顺盈嘉智能科技园地理位置优越,周边路网发达,且项目毗邻佛山市中心,周边公寓,商业,生活服务,人才市场,行政中心等配套完善,目前该项目7月初已全面封顶,预计年底前项目全面竣工,建成后将有力辐射周边区域,成为高新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加速器。
张槎街道发展高端制造业,要进行错位发展,将部分的产业做成国家级的产业,着力打造高端制造业的上下游产业。禅城区政协委员王阳表示,一是要在厂房和土地供给上做好保障,留住张槎的优秀本土高端制造企业;二是要发挥“企业+政府+中介”的体系力量做好链接企业的招商,在张槎集聚相关上下游产业,做好规模效应。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降级平整工程项目以GC2022(GM04)XY00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29.88万元。
2.3 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2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进行降级平整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68944.77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邀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3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15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1338021218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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