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降级平整工程邀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降级平整工程项目以GC2022(GM04)XY00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29.88万元。
2.3 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2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山进行降级平整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68944.77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邀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3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15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陀程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1338021218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8月4日
7月29日,张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永庆带队到张槎村,对创文以及全国文明村年度测评工作进行督导。现场,何主任提出当前创文工作形势严峻,各部门、村居相关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对各类痛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确保能够以昂扬积极的态度为佛山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张槎力量。
张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8家次、食品经营户12家次。
张槎街道团工委共出动检查人员4人次,检查社区志愿服务站3个。
张槎城建和水利办公室联合第三方公司共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辖区全部在建工地32个以及3个物业小区。
张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8车次,加强市容乱象管控,共处理占道堆放经营行为28宗,清理乱张贴12宗。继续对东一街、西一街张槎文化广场周边背街小巷开展管控,教育纠正占道经营15宗,乱张贴12宗。
交警三中队进一步加强对江湾社区及其周边地区违停的整治力度,整治违停107宗;以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逆行、不按信号规定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超员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为重点,从严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共教育劝导电动车驾驶人129人次;人员盘查85宗;车辆盘查67宗。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7月28日上午,由禅城区安委办主任张瑞享带队区督导组到张槎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工作督导调研。张槎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朝相、街道应急办、综治办、市监所、执法办、城建办、交警三中队等单位相关领导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上,督导组听取了张槎街道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详细了解辖区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基层应急救援保障情况,并对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进行了现场查阅。
▲会议现场
督导组对张槎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目前辖区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消防工作落实到位。针对部分重难点问题,督导组围绕多个领域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推进各方面安全工作走深走实,明晰各部门责任,确保辖区下一步工作部署顺利开展。
▲参会人员在会上认真记录
督导组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企业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更新工作台账,高标准完成危化、燃气、消防、道路交通、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
禅城区安委办主任张瑞享强调,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大统筹力度、提高执行力、找准切入点、抓好重点行业、隐患整改闭环、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大功夫,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张槎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朝相表示,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发挥好安委办、消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漏补缺,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查看园区排烟管道设置
▲现场测试消防栓水压
▲与园区负责人沟通
区检查组一行还走进石湾卫浴城与下朗村,重点检查园区、自建房、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防护措施及巡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破损、货物堆放过高、电房位置设置不恰当等问题,区检查组要求相关场所负责人要立刻进行整改,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教育工作,并对消防重点进行常态化检查,营造全民重视消防安全氛围,全力筑牢安全防线,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查看三小场所的消防工作
▲检查电动车充电站的消防配备
▲检查自建房的消防设备
在进行实地走访后,督导组针对张槎街道的现有情况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底线思维
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各单位、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把握机会排查隐患
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辖区重点场所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要集中力量整改安全隐患
对标对表处理消防安全重难点,发挥村居等基层力量,同时联动其他机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全方位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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