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项教育督导组到我区开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督导工作
8月4日下午,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那佳同志率督导组一行6人莅临我区开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专项督导。市教育局局长管雪,高明区区委常委徐旭雁、副区长阿拉腾达来陪同督导检查。
督导组在区会议中心听取了区委常委徐旭雁关于我区“双减”工作、基础教育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基础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现场查阅相关资料。那佳副厅长对我区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详细询问了我区“十四五”期间学校和学位建设计划,鼓励我区要持续以饱满的信心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随后督导组分开两组赴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地检查,着重查看了学校硬件设施建设、暑期托管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了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等内容,对推动我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根据有关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容桂街道兴顺街11号之一承租权(二次)(容中农立〔2022〕0473号)经公开竞投,由黄仲志以5770元/月竞得。
本公示自2022年8月12日上午8:30 起至 2022年8月15日下午5:30 止。如对本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交易项目详细信息可在容桂街道政务网查询,网址如下:
(http://www.shunde.gov.cn/sdrgjd/tzgg/zcczzr/content/post_5354858.html)
特此公示。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3614103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道中90号
邮政编码:528303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湾华农贸市场三号之2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080001)于 2022 - 8 - 18日下午15:00 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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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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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经营 用途 |
租赁 年限 |
竞价保证金 |
交易底价 |
递增规则 |
合同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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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350002 |
湾华农贸市场三号之2 |
1395㎡ |
商铺 |
5年 |
234500元 |
56元/㎡/月 |
无 |
3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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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注:标的物业暂未办理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属手续不齐全的物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经营、销售农贸市场的三鲜农副产品类商品,竞得方不能将标的物作农贸市场使用,蔬菜、私宰肉及高噪音、高污染、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不得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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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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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釆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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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 2022 - 8 - 11 至 2022 - 8 - 17 的上午 8:30 - 11:30 和下午 14:00 - 17: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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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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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核时间: 2022 - 8 - 18 日下午 14:30 — 15:00 ;竞价时间: 2022 - 8 - 18日下午 15:00 ,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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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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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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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湾华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系地址 |
湾华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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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83936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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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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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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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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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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