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医疗污水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环境监管,强化医疗机构废水处理环境监管,我局拟采购医疗污水全过程监控服务,现将该项目向社会公示,欢迎相关采购公司参加,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 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品牌及型号 |
控制金额 (万元) |
1 |
禅城区医疗污水全过程监控服务项目 |
1.选取12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污水全过程监控服务,选取污水收集、消毒剂投加作为主要监控环节,pH、余氯、流量等指标作为主要监控指标; 2.合同期1年。 |
/ |
42万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
★供应商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注册并有相关采购资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3楼
联系人:罗小姐、徐小姐,联系电话:0757-82282460、82341320
邮 箱:hbjcfj@chancheng.gov.cn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资料(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报价文件、合同样版、公司简介、业绩材料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承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项目编号:GC2022(GM03)XZ0027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明城镇非革命老区谢边村村中自来水管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谢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由区财政补贴工程审核价的40%,镇财政补贴工程审核价的30%,余下30%由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明区明城镇非革命老区谢边村村中自来水管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为154505.44元。
2.3 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报价:
该项目包括为室外钢塑复合管安装、水表安装、阀门安装、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安装、拆除及修复混凝土路面、挖土方、回填土等工程,具体以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154505.44元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合格或以上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 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6、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7、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10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2年 8 月 16 日至2022年 8月 22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明城服务大厅一楼,明城镇城五路16号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谢边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明城镇
邮 编:528518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38023119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银海广场3座5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57-88668329
传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近日,佛山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佛山市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吹响了佛山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的冲锋号。
根据《行动方案》,未来三年,佛山将推进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岭南广府文化“双创”等八大行动共28项具体举措。
佛山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岭南广府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在绵延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诞生了醒狮、粤剧等众多岭南文化的瑰宝。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佛山务必成为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的工作部署,去年底,佛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文件起草组,广泛调研座谈、实地走访、问计专家、摸准项目,编制形成《行动方案》。
佛山市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三年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大会要求,聚焦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将繁荣佛山文艺创作,加强高品质文化供给,提升文明素质和城市形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岭南广府文化高地。
其中,岭南广府文化“双创”行动提出,系统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有机体,精细建设岭南广府文化地标群,写好岭南特色“水文化”文章,擦亮佛山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
城市形象传播推广行动提出,加强推广城市整体形象,注重佛山制造品牌输出,提升城市媒体传播能级,加大对外文化交流互鉴,全面提升佛山岭南广府文化重镇美誉度、影响力。
优质公共文化供给行动提出,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村(居)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工程等,让市民共享美好精神财富。
以影视、文创、文旅等为重点,文化产业做优做强行动提出,加快佛山影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文化产业扩增计划,培育文创产业新蓝海,打造文旅产业生态圈等。
佛山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方案》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高起点高站位谋划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为突出可操作性,方案将每年安排重点项目,项目实行“一年一验收”“一年一修订”“一年一发布”。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动态跟踪和进度通报制度。对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
《行动方案》同时配套编制了佛山市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2022年度重点项目表,首次梳理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40项重点项目。今年将开展全市历史文化资源大普查大保护、建设桑园围文化公园、举办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文艺作品展演、搭建全民综艺大舞台、创建粤港澳大湾区影视产业合作试验区、构建深度融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等项目。
八大行动
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行动
岭南广府文化“双创”行动
城市形象传播推广行动
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文艺创作生产提质行动
优质公共文化供给行动
文化产业做优做强行动
文化改革发展保障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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