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 见山水高明 建人文荷城
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
见山水高明 建人文荷城
——区人大荷城代表小组开展2022年上半年集中视察活动
8月4日上午,区人大荷城街道工委组织荷城小组代表对高明画廊碧道(西安河)项目、西安河清疏整治工程开展集中视察活动。
从富湾上湾村驶入西安河碧道,代表们看到整饬一新的河堤护岸、错落有致的生态林木与清澈的流水相映成趣,一幅水利安全与乡村旅游结合的画卷渐次显现。这里是高明画廊碧道(西安河)项目的其中一段。项目全长15公里,目前已完成上湾村至龙湾村段碧道道路建设和乔木种植。在渔人驿站亲水平台施工点,代表们听取项目牵头部门区文广旅体局的汇报,通过西安河为轴,将两岸古村纳入整体开发,全面整合沿线村居土地开发资源,构建“一带+三核+多点”的联动发展格局,全面激活西安河15公里沿线流域资源,以农旅融合带动周边村居全面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代表们期待项目设计效果图展示的美好场景早日变为现实。
沿着碧道,代表们抵达视察第二站——西安河清疏整治工程现场,工程起于王臣村,止于西水闸,全长5880米。这里淤泥沉积、土秃河涸,与先前所见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迥然不同。由于历史原因,近十年高明河道缺乏清疏,下游河床被当地村民占有分割为鱼塘,宽阔的河道变沟渠,行洪能力大打折扣;加上局部河道段生活污水排入,杂草、水仙花丛生,河涌水环境恶化。作为生态水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西安河清疏整治在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水源保护等方面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深远的社会意义。
2021年8月,在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荷城提出未来五年要做活“水”的文章,让城市“动”起来。围绕打造“碧水绕城·点亮西江”美丽高明新名片,以“两江两河”(即西江、沧江、西安河、秀丽河)为依托,对荷城各主河道与支涌进行清淤、疏浚以及引水,打通节点之间的水路交通脉络,整合沿线景点资源,融合商业、体育、人文、休闲、农业、旅游等多种元素,实现城村园(城市、农村和园区)与山林水的互通串联、无缝对接,加快打造一条百里绕城山水画廊碧道(即西江碧道、沧江荷城碧道、西安河碧道和秀丽河碧道)。
一年时间过去,在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财税收入不理想的艰难形势下,区街两级依然铆足力气、迎难而上,在“不可见”的城市底层持续发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不久的将来,我们必能看到这股积蓄的巨力喷薄而出,“山水之间、最是高明”、“人文繁华、靓丽荷城”将成为耀眼夺目的城市名片。
1.招标条件
2022-2025年佛山地铁三号线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委外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2-2025年佛山地铁三号线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委外项目
2.2 项目地点:
佛山地铁三号线区间隧道、地面线路结构及高架结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出入口、风道、风亭、主变电站(不含车辆段内的主变电站)等附属建(构)筑物结构边线向外划定的控制保护区。
2.3 招标范围:
佛山地铁三号线工程顺德站(含)-博爱中路(含),运营公里数约61.2km(单线),其中地下线55.7km,高架及过渡线约5.5km,共设35座车站(地下站33座、高架站2座)、4座主变电所、1座车辆段及2座停车场。
此次招标不包括顺德港站、南海大学城站、佛科院仙溪校区站,顺德站-顺德港站、博爱中路站-南海大学城站-佛科院仙溪校区站正线区间。
2.4工作内容:
按甲方要求对佛山地铁三号线的控制保护区(区间隧道、地面线路结构及高架结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出入口、风道、风亭、主变电站(不含车辆段内的主变电站))内,外部施工项目进行方案审查、项目监控、日常巡检、事故处理、应急抢险等维保工作。
2.5工期计划:本项目合同总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其中:
第一阶段:(顺德站-镇安站,正线单线约40.7km,地下段约35.2km,高架及过渡段约5.5km,2座主所,2座停车场,22座车站)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顺德站-博爱中路站,正线单线约61.2km,地下段55.7km,高架及过渡段约5.5km,4座主所,2座停车场,1座车辆段,35座车站),根据甲方需要组织检修人员进场,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作业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71678.00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4118806.00元,单价包干部分控制价为652872.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保护区安全巡检或同类项目技术咨询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08月31日14时30分到2022年09月07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柯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57-83921423
电子邮箱:871866058@qq.com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我局编写了《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三次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24日至8月30日在禅城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市民(企业)的意见、建议,现对征求意见的结果予以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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