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三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我局编写了《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三次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24日至8月30日在禅城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市民(企业)的意见、建议,现对征求意见的结果予以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8月31日
(HCGZ2022-18)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拟将一批土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外招租,并定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物业明细:
序号 |
资产名称 |
性质 |
面积 |
租金(元 |
每次叫 |
租期 |
租金支付方式 |
递增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竞标条件 |
1 |
荷城街道大成路以南,祥进路以西地块(15亩) |
临时建设用地 |
15 |
240000 |
3000 |
1年 |
按年度租金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
/ |
按最终成交1年租金收取(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 |
60000 |
1、出租土地的土地性质为临时建设用地,地块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示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
2 |
荷城街道大成路以南,祥进路以西地块(20亩) |
临时建设用地 |
20 |
320000 |
3000 |
1年 |
按年度租金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
/ |
按最终成交1年租金收取(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 |
80000 |
|
3 |
荷城街道大成路以南,祥进路以西地块(22.24亩) |
临时建设用地 |
22.24 |
356000 |
3000 |
1年 |
按年度租金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
/ |
按最终成交1年租金收取(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 |
88000 |
|
4 |
荷城街道照明社区下宏基、三社已征土地(89.43亩) |
鱼塘 |
89.43 |
150000 |
3000 |
5年 |
按年度租金支付(不足一年按时间比例缴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
每3年递增10% |
按最终成交1年租金收取(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 |
50000 |
1、土地按现状出租,水电需租户自行开通。 |
5 |
荷城街道伦埇村已征土地⑤号地块(4.41亩) |
农用地 |
4.41 |
5300 |
500 |
5年 |
按年度租金支付(不足一年按时间比例缴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
每3年递增10% |
按最终成交1年租金收取(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 |
1500 |
1、土地按现状出租,水电需租户自行开通。 |
6 |
荷城街道兴成东路、展望路①号地(10108.79平方米) |
临时建设用地 |
15.16 |
76000元/季度 |
3000 |
3年 |
按季度租金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
/ |
按最终成交季度租金收取(可以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见索即付) |
25000 |
1、出租土地的土地性质为临时建设用地,地块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示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
7 |
荷城街道兴成东路、展望路②号地(3053.28平方米) |
临时建设用地 |
4.58 |
23000元/季度 |
2000 |
3年 |
按季度租金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
/ |
按最终成交季度租金收取(可以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见索即付) |
7500 |
1、出租土地的土地性质为临时建设用地,地块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示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
8 |
荷城街道兴成东路、展望路③号地(919.88平方米) |
临时建设用地 |
1.38 |
6900元/季度 |
1000 |
3年 |
按季度租金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
/ |
按最终成交季度租金收取(可以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见索即付) |
8800 |
1、出租土地的土地性质为临时建设用地,地块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示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
2、现场勘查了解时间:2022年 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致电招标人(联系电话:0757-88281933,联系人:严先生)。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物业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所不承担责任。
4、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于开标当日发出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在签收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拟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物业出租项目标的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4.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①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
②如是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等资料;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投标人方能取得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凭转账凭证(盖公章),填写投标保证金申请表,提交到财务室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事项咨询联系电话:0757-88825880,联系人:周小姐。
开标定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的盖公章和签名,自然人的签名和按指模)、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七、明标竞标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一定幅度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888258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7859
附件:1、租赁合同。 2、图纸。
22022年 8月31日
近日,佛山警方向社会公布,“百日行动”以来(6月22日至8月22日),佛山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传统盗抢骗违法犯罪嫌疑人2413人,破获传统盗抢骗案件1279宗,其中盗窃现案破案率达83.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两抢破案率继续保持100%,破案攻坚成效明显。
“百日行动”以来,佛山警方坚持多破快打,紧盯民生小案。佛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惠军强调,要始终坚持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打击锋芒要始终对准量大面广的传统盗抢骗犯罪等民生小案。“百日行动”以来,针对盗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警情相对多发的态势,佛山公安突出在线警务、合成作战、专业打击等优势,佛山市公安局组织各分局对盗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开展集群战役专项打击。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发起4轮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犯罪集中收网清查行动,累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3人,清查销赃黑点70余个,查扣电动自行车、摩托车176辆。集中收网打击后,全市盗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警情环比下降11.6%。
“破案必追赃、追赃必返还”。“百日行动”以来,佛山市公安机关在强化多破快打民生小案的同时,明确各级办案单位要把破案的“句号”画在追赃挽损之后,加大对销赃环节的打击力度,拓宽追赃渠道,实行链条式打击,尽最大努力以最大限度挽回群众财产损失。“百日行动”以来,全市查扣电动自行车、摩托车421辆,手机245台,扣押手表、电脑、金银首饰等一批,追赃挽损总金额价值300余万元人民币。近期,由市公安局统筹各分局办案单位纷纷开展涉案财物返还仪式,及时将被侵害财物交还事主。
打击犯罪是公安的主业,但多破案不如少发案。“百日行动”以来,佛山市公安机关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推进以打促防工作。其间,佛山市公安局统筹组织各分局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的方式开展盗抢骗“线上+线下”防范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盗防骗意识,推动全市形成警民携手共筑安全“防火墙”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针对老年人被骗群体,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展进社区、村居、公园、广场等宣教活动700余场次,派发宣传资料13万余张,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宣传作品203条,点击量、阅读量达600余万人次。近期,迫于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强大攻势和宣传引导,多名盗窃嫌疑人选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闻、陈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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