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联合督办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知晓率增加群众幸福感
9月14日上午,高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监察委员会、区府办督查室、区民政局,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增量提质联合督办,针对发现的情况提出对策措施。
联合督办组一行先后实地视察明城镇德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明城镇明阳村养老服务小站。在德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了“德爱智慧养老”系统的功能,该系统智慧大屏可以显示居家老人的基本信息,还可以连通老人的手环,定时查看老人的血氧、血压等身体状况,提供了细致的养老服务。明城镇明阳村养老服务小站则位于该村新建的党群服务中心,可就近为周边村民提供粤剧表演舞台、书画室、按摩椅等休闲娱乐设施。
视察过后,高明区民政局汇报了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增量提质项目推进情况。今年,全区按照“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区已投入6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12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等建设。目前完成了5个养老服务站的改造提升工程,2个养老服务站的设备设施正在走采购流程,其余5个点正在开展基建工程改造。
全区还全面推进困难独居老人(指散居特困、低保和低收入群体中的独居人员)安全监测和保障工作,预算投入超72万元为约1000户困难独居老人安装平安钟、简易灭火喷淋装置等设备。
高明区人大代表黄晓婷、陈海莹等人建议,高明区民政局应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市民知晓并参与其中,在提升养老服务精细化水平的同时,也切实降低困难独居老人的安全隐患。此外,应广泛动员社会志愿团体的力量,多开展扶老帮困活动,让老人多感受社会的关怀。
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先莉表示,本次联合督办属于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其中一项内容。接下来,牵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高明区民政局要抓紧完成养老服务站的改造提升工程,确保养老专项资金的专款使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力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禅城区法援专家律师聘任暨法援故事分享会举行
14日,“锻造法援铁军 践行六最禅城” 禅城区法援专家律师聘任暨法援故事分享会举行。31名律师受聘为新一届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
31名律师组成新智囊团
2020年成立的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聘期已满。经过公开招募、资格审核等程序,赵燕等31名专业律师成为新一届的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
在接下来的三年聘期内,他们将积极参与群体性、敏感性、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天,禅城区副区长、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局长邓建勋,禅城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学雷为专家律师颁发聘书。
据介绍,本次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政治觉悟高,专业能力强,且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其中,10年以上执业经历有22人,5年~9年执业经历有9人;有19人接续上一任担任法援专家律师,有12人为新聘任的专家律师。
专家库成员、广东卓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谢秋生,有着20年的执业经历,也是上一届专家库成员。在过去2年里,他共办理了10宗刑事法援案件,其中多数属于“硬骨头”,加班加点是处理这些案件的常态。同时,他积极参与区法援处组织的法援案件质量评查、禅城区“最美法援人”评选等活动,助力提升禅城区法援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作为新一届专家库成员,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提升专业水平,让受援人感受到法治的阳光,为佛山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六最’禅城贡献一份力。”谢秋生说。
秉承“铁军精神” 提升法援质量
近三年,禅城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锻造法援铁军为目标,采取“两完善五加强”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援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良好成效。
据统计,3年来,禅城区司法局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8920人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422件,收到受援人赠送致谢锦旗46面、感谢信4封。2020年,石湾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梁慕嫦、鲁丹、叶翠婷等3位律师撰写的3个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市民钟先生去年因劳动纠纷接受过禅城区法律援助。活动上,他讲述了自己接受法援的经历,并对帮助他的陈嘉静律师表示感谢:“在我彷徨无助的时候,陈律师给予我专业的帮助,正当合法地为我争取了合法权益。禅城法援律师很棒!”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道远。陈笑尘表示,接下来,禅城区司法局将更好地履行《法律援助法》赋予的职责,为法援律师搭建广阔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希望各法援律师秉承禅城铁军的精神,以最精湛的专业能力维护百姓权益,以最无私的法治情怀撑起弱者蓝天,提升禅城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最平安、最幸福的“六最”禅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活动上,刘希、周妍、邓立明、徐东剑、叶翠婷、梁慕嫦等6名优秀法援律师分享他们的法援故事。
■民生热点问题
问:债权人去世后,其家人是否有权要求债务人还款?
答: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属于动产,属于债权人生前的合法财产,依法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若债权人生前对该债务订立遗赠指定继承人,则指定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如债权人生前没有对该债务立有遗嘱,则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还款。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
问:单位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并要求员工签订“自愿不购买社保声明”,合法吗?
答: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员工入职后三十天内购买社保。为员工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即使员工签订了“自愿不购买社保声明”,也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单位不但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还会被社保部门罚款。
问:在产假期间被隔离了,产假和奖励假可不可以顺延?
答:不可以顺延。根据相关规定,年休假、产假等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也就是说,产假遇到法定假期不顺延。而隔离是应对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隔离期间生育职工同样具备休息及恢复身体的条件,因此,产假、奖励假不可以顺延。
什么样的乡村振兴才算振兴?一份力透纸背的答卷,正在三水区白坭镇书写。
田野乡间,粮食博物馆与漆艺文创馆相对而立;直播间内,每公斤卖10000元的金线莲成为名副其实的“金叶子”;西江边,河鲜美食撩动湾区食客的味蕾;从中社公祠走出的“一三四”基层治理模式,渐渐走向全国……
从美丽乡村到美丽经济,从留得住乡愁到看得到人气,作为全省唯一的县级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三水区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为主线,以白坭镇为先行标兵,书写了一份绘声绘色、力透纸背的“三水方案”。
引才添彩
美丽乡村结出甜美“果实”
从探索有示范意义的振兴路径,到如今推动乡村全域振兴,三水区自2018年成为广东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结出了累累硕果。
而最甜美的“果实”,就结在先行先试的标兵——白坭镇。
2018年以来,三水白坭将佛山文创古镇建设同乡村振兴相结合,培育出文创+农业、文创+旅游、文创+艺术、文创+服务等文旅农融合发展形态:“西江画廊”“漆艺文创”“西江美食”……一张张文旅名片为特色小镇建设和乡村振兴赋能增色。
90后新农人、康喜莱农庄负责人李美霞对这样的变化有着最直观的感受。她的现代农业园里,种植了金线莲等一系列高值农产品,还建成研学基地和美食农庄。游客在参观游玩后,就能到农庄品尝冬瓜艇等特色菜肴,还能购买当地的特色农产品作为手信,享受一条龙服务。
“就算是不起眼的冬瓜皮,我们也用它做成了很受年轻人欢迎的翡翠系列菜品。”李美霞说。
在白坭乡间,越来越多像李美霞这样的新农人涌现,让创业活力持续充盈、现代农业体系加速成形、美丽乡村兴起美丽经济。
党建赋能
探索打造基层治理样本
2019年,名不见经传的白坭中社村获得了当年“中国十佳民生决策”的殊荣。
荣誉背后,是迎难而上的基层治理探索。
当时,中社村村民小组党支部聚焦“强村弱组”“强组弱村”“人才供需不匹配”“精细化治理不足”等实际问题,探索构建现代乡村组织、人才、服务、治理支撑体系,最终形成“党建引领、三治结合、四会联动”基层治理模式。
中社村村民小组长何文胜是这一模式的发起人之一。他回忆,此前中社村在村民小组党支部的带领下,通过村民议事会、家乡建设委员会等,凝聚起一大批乡村振兴“合伙人”,最终促成中社村从建设美丽乡村到发展美丽经济的蝶变。
“中社公祠打破传统宗族界限,四姓共用一祠堂的佳话还在中央电视台《厉害了,我们的新时代》节目中播出。”何文胜自豪地说。
人心齐,则事业成。现在,何文胜带领村民打造和中盛农业生态园种植葡萄,走上了直播带货的新旅程。
“5年来,乡村更有颜值、更有气质。”白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喻晓坤表示,2017年以来,到白坭镇参观旅游的游客已经超过300万人次。今年7月1日~3日三水开渔节暨白坭漆艺文创节期间,和中盛农业生态园以及康喜莱农业园的营业额就增加了60%。游客近悦远来,群众从中受惠,越来越多人身体力行,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
什么样的乡村振兴才算振兴?答案已然不言自明——
从蓝图落地到撸起袖子加油干,三水白坭奏响了乡村振兴和基层善治的协奏曲。
乡村美了、产业旺了、农民富了……一份铿锵有力的答卷,正在这片热土上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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