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被服、布类洗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被服、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2D189C0591C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被服、布类洗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被服、布类洗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被服、布类洗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被服、布类洗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火炬大楼5楼5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火炬大楼5楼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金澜南路106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 0757-8228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黄小姐、梁小姐 0757-83277829、020-8768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梁小姐
电 话:0757-83277829、020-87687817
1.招标条件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旧址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顺发改资[2021]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蓬莱路1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33516.2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1016.58 平方米,项目规划将现状院区1-5号楼、消毒供应中心改造成医疗(含门诊、医技、住院病房)及疗养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二次加固、装修装饰、房屋建筑拆除、高压配电、污水处理建设、高压氧仓安装、电梯设备安装、医用气体、消防、给排水、机电安装、标识标牌、智能停车及绿化、后山边坡加固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9996万元,已完成的采购加固工程及前期项目服务费用合计3243.30万元。
2.3 本项目代建服务期为43个月,其中:施工前期阶段管理4个月,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工期为14个月(施工阶段代建管理10个月,竣工验收及移交阶段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代建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开始起算)。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代建招标内容:
(1)本次施工代建工程项目实行施工代建,从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批复后开始,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报批、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包括: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招标采购(已委托的除外);协助委托方选取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复审单位)并对其进行协调;协助办理两违处理、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取得不动产权证所需要的手续。
(3)工程合同的治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年度计划、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负责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基建建帐、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管理、不动产权证办理等。
(4)实施事项:施工期间全过程阶段(含前期和竣工验收及移交阶段)由代建人组织实施,代建人需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代编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用款报告,交由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代建合同。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527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目标: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1)代建人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代建人应控制专项安全管理资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2.8投资管理目标: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总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限额
2.9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2.10代建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表委托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进行建设管理及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代建工作任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毕业证书, 以毕业时间推算),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 项规定)或建筑工程类一级执业(或职业)资格证(如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4.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的申请。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6个月,即2022 年 3月至 2022 年 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4.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代建方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代建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注:(1)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指绝对控股或绝对管理权)、项目公司、分支机构相关的业绩,均予认可作为集团公司的业绩,但须提供隶属关系和业绩证明相关材料。
(2)PPP、BOT、BT、BOOT、BOO、TOT、EPC、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投资人或特许经营等投资建设的非代建业绩不予认可(下同)。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 09 月 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年 10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荔村村委会甲子路1号
邮 编:528308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7-2281972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居委会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邓小姐
电 话:0757-22257133
传 真:0757-22257137
电子邮件:145276045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项目概况
HRP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ZFCG2022041
项目名称:HRP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HRP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HRP系统升级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HRP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至 2022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楼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4)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2019] 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官路28号
联系方式:18902416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方式:020-8364282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勇阁
电 话:020-83642820-817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