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08-440605-04-01-94201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尚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村地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9100.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项目设计规模5万吨/日,新建流量分配井、细格栅及 旋流沉砂池、AA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综合池等。
2.3 服务周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66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设计全部工作,并满足如下具体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55,600.00(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环评文件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有建构筑物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设备招标技术文件、CPI(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按需申报)等,及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企业诚信要求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企业类型: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设计费不少于人民币130万元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用户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一室212。)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尚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融和路23号瀚蓝广场7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57-81288898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佛山路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桥梁定期检查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G2022(SZ)XZ0097
二、招标项目名称:桥梁定期检查技术服务
三、招标控制价(元):本项目为资格服务项目,按单价总承包,按实结算方式。
四、招标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桥梁定期检查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即有CMA证章),且计量认证项目包括桥梁检测参数;
4、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独立承揽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桥梁检测项目;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7、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七、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9时30分00秒。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十、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嘉良;联系电话:0757-66862059
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人):李陈啸;联系电话:0757-83960758
(二)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路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3104单元
联系人:陈嘉良;联系电话:0757-83139310;邮编:528000
(三)招标人: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陈啸;联系电话:0757-83960758
传真:/ ;邮编:528000
十四、其他说明: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工程招标项目,为企业组织招标项目,按招标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顺番路、南国西路、龙洲路、德胜东路、红旗路、广湛路及高赞大桥路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勒流街道、杏坛镇、龙江镇。
本工程拟对顺番路、南国西路、龙洲路、德胜东路、红旗路、广湛路及高赞大桥路段增设非机动车道,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修复和铺装、交叉路口整治、增设隔离护栏、增设或完善标志标识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32846721.00元。
本工程涉及佛山市顺德区顺番路、南国西路、龙洲路、德胜东路、红旗路、广湛路及高赞大桥路段共7个路段,各路段的概况为:
(1)佛山市顺德区顺番路:佛山市顺德区顺番路五沙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本项目位于大良街道,设计起点位于顺意路交口路口,沿经东新高速、五沙大桥、广珠西线高速,终点位于职院横路,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约 4.976km。沿线分布有厂房、港口、居民房和学校。主要设计内容有设置隔离栏杆及配套的标志标线、非机动车道路面修复和铺装、交叉路口整治、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等。本路段招标控制价:5584951.00元。
(2)佛山市顺德区南国西路:佛山市顺德区南国西路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本路段招标控制价:4142800.00 元。
(3)佛山市顺德区龙洲路:佛山市顺德区龙洲路勒流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本路段招标控制价:5628227.00 元。
(4)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本次改造路线全长3.34km,项目起点桩号为K37+026.478, 终点桩号为K40 +060.825,主要建设内容为一般路段采用压缩现有车道宽度的方式,将车道宽度调整为3.25+3.25+3.5(m),依次车道设计速度为60+60+40(km/h),在道路双向外侧各增设一道宽1.45-2 .0m的自行车道,并设置绿色铺装层,机动车道与自行车道分隔标线采用震荡标线,安装反光路钮,完善相关标志标识;桂畔水闸桥路段现有路缘带改造为3m自行车道,设置绿色铺装层、增设反光路钮;其它路段对现状绿化带或人行道进行改造提升,结构层由下往上分别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层、4cm厚SBS细粒式改性沥青砼AC- 13C及3mm甲基丙烯酸甲基树脂聚合物绿色铺装。本路段招标控制价:3750168.00元。
(5)佛山市顺德区红旗路:佛山市顺德区红旗路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本工程位于国道 G105(京澳线红旗路段),路线基本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约 4.2km,工程范围起点位于红旗路与伦桂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红旗路人行天桥。本工程专用道建设改造需根据建设条件,于道路桥下两侧辅道完善现状非机动车道设施或缩减辅道车道数新建非机动车道(以下均简称为专用道),宽2.5~1.5m。增设护栏。局部路段利用人行道,设置非机动车道进行涂装。于沿线出入口及小路口处,改变路面颜色,进行路面涂装,增加标志标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本路段招标控制价:4212853.00 元。
(6)佛山市顺德区广湛路:佛山市顺德区广湛路龙江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非机动车道改造、非机动车道护栏安装、交安设施等。本路段招标控制价:3885619.00 元。
(7)佛山市顺德区高赞大桥:佛山市顺德区顺番公路高赞大桥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S123番龙线高赞大桥段位于容桂街道,本项目为高赞大桥段(二环路—伦桂路),设计起点位于二环路,沿经广佛江珠高速、容桂水道,终点位于伦桂路,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 工程范围起点桩号为K56+019.8,位于二环路线路口,终点桩号为K60+062.0,位于伦桂路线路口,路线全长4.04km。
本项目现状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线设计时速为80Km/h。一般路基段标准段宽度为35m,双向六车道(外侧硬路肩宽度3m);高赞大桥段标准宽度为30.5m(外侧硬路肩宽度0.75m);二环路节点段标准路基宽度51.5m,主线双向六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伦桂路节点段标准路基宽度59.5m,主线双向六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路段招标控制价:5642103.00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标段类别:公路
主要工程项目:工程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4。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投标人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罚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3.7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网上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担保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指电子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1月 8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1 月 8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8 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①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6.1.5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二代身份证。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
6.2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8.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 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13-217号三楼自编之一房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22660481
电子邮件:10318139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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