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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11     人气:205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1.招标条件


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5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解决。


本项目佛山华英高明学校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函〔2022〕6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江产业新城三杰路以北、汇智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总办学规模2520人,共设置54个班。学校占地面积为65763.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8575.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4904.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70.6平方米。本工程包括A1栋小学教学楼,A2栋中学教学楼,A3栋实验楼,A4栋音美楼,A5栋综合楼,B1栋图书馆,B2栋报告厅,B3栋行政楼,B4栋钟楼,B5栋体育馆,C1-C3栋宿舍(食堂)及一层地下室,D1栋,D2栋门楼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绿化园建、校园文化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0630.77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合格证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其中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约为163.51万元。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通过区财政审核。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35118.1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复核施工图预算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编制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①施工图预算复核,依据施工图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和取费,出具复核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造价审核部门完成预算审查审定,并为设计优化提供咨询服务;从经济角度对方案设计进行比选,协助招标人对已完成的方案设计进行优化,提出优化建议,针对不同的优化建议方案对应出具不同的投资分析报告。


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


③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及有关经济条款;


④施工单位进场提出招标清单异议后,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


⑤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协助招标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若有),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清单计量;


⑥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⑦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⑧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⑨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独立编制结算造价,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标段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⑩协助招标人编制竣工决算;


⑪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⑫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若招标人有需要,中标人还需完成如下工作:复核施工中标人报价文件并出具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和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且须经本项目使用单位、主管单位等有关部门核准通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高文威  


电    话:0757-8898118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何清燕  


电    话:0757-88638322  


电子邮件:29779420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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