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022(SS)WZ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后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更正釆购公告及釆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0-20 09:30:00,更正为:2022-10-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10-20 09:30:00,更正为:2022-10-3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二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二楼开标四室,更正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二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已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4.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二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6.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7797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二号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联系方式:0757-87758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0757-8775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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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5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银狮公路狮山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银狮公路平改立沿512县道老路线位敷设,依次跨越狮山涌、广茂铁路后,向东接入三环西路,本施工标段里程范围为YSK0+000.000~YSK0+910。全长910m,部分辅路利用现状512县道。
主线与银狮路旧路走向基本一致,桥梁依次上跨北江大堤狮山管理所门前交叉口、狮山涌、广茂铁路及南海第二水厂取水管后与三环西路平交,最小半径R=129m;从项目起点至北江大堤狮山管理所交叉口两侧新建辅路接入至现状道路;主线终点北侧新建辅路接入现状交叉口,南侧利用现状银狮路接顺主线,以满足附近居民出行。
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双向两车道宽度为10m,辅道单车道宽度为4.5m,双车道宽度为8m(利用老路)。包含大桥584.28m/1座、中桥31.08m/1座(狮南桥拆除重建)。建安费约为6000万元。
2.1.3 工期:
施工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1 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11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包括全线里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交叉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80万元。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1月 10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1月10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10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补遗书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501单元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杨工、郑工
电 话:0757-29998052
传 真:0757-29996542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G栋二楼04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 话:0757-81265808
传 真:0757-81265808
电子邮件:zllhnanhai@163.com
1.招标条件
纬达光电偏光膜三期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4-440607-04-01-442900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
2.2 项目建设规模:纬达光电偏光膜三期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274.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064.71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约23.5米、最大单跨跨度约为31米。
2.3 定额工期:307日历天,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7,8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纬达光电偏光膜三期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7,800,000.00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77,322.57元(未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有)
4.9.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5600万或以上的建筑工程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的施工部分的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招标代理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邮 编: 528051 邮 编: 51008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林工、何工
电 话: 18664246330 电 话: 020-37861059、37860558
传 真: / 传 真: 020-876162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nzexin@e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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