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核心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核心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整改工程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建设管理委员会以〔2022〕29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禅城区核心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整改工程,在汾江路(汾江隧道~海五西路)、轻工路(禅西大道~佛山大道)、绿景路(星光路~佛山大道)、雾岗路(五峰三路~魁奇路)、江湾路(江湾立交~镇中二路)、塱沙路(佛山大道~塱宝西路)、东鄱南路(五峰路~张槎路)、卫国路(汾江西路~文华北路),上述八条路段部分交叉口增加悬臂式分车道牌,现状悬臂式指路标志牌酌情更换反光膜或更换版面;石南大桥西行下桥位置增加一座龙门架;X508 谢乐线(轻工三路~澜石大桥)局部路段翻新路面标线,增加悬臂式标志牌;亲仁路(汾江路-祖庙路)段、莲花路(祖庙路-福贤路)段、人民路(汾江路-福贤路)段、祖庙路(亲仁路-卫国路)段、建新路(祖庙路-福贤路)段、城门头路(汾江路-祖庙路)段,增加非机动车道标志牌等。本项目建安费约544万元。
2.3 定额工期:34日历天,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 。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439415.6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核心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整改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交通标线翻新,交通标志牌整改及施工期间交通疏导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图纸及相关要求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4 月至 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4 月至 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7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7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5 本项目以及“张槎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中山路、河滨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佛山大道隧道提升工程”和“佛山大道桥隧路面提升工程”5个项目近期将分别组织招标,投标人如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可同时对上述5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如投标人成为定标时间在前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自动失去后续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 系 人: 陆工
电 话:0757-8221103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3237
传 真:/
电子邮件:gd_zd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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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外墙涂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外墙涂料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335,488.1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工程主要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进行该项目一期外墙涂料工程等。
(1)包括住宅区一期1#楼、2#楼、3#楼、4#楼、5#楼、11#、12#楼图纸范围(含外墙各立管喷涂)内所示真石漆涂料、水包水外墙涂料、质感涂料,底层腻子,面层腻子,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该工程范围内根据现场情况可能发生的综合脚手架、吊篮搭拆,且综合考虑现场需多次搭设脚手架;
(3)该工程范围内的水电、各类检测试验、试验、成品保护;
(4)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及与其他专业班组交叉作业导致的降效、窝工、停工、材料损耗等;
(5)该工程范围内的开荒,工程垃圾清运;
(6)该工程范围内施工全过程的价格波动、保险费、应急费。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满足地方环保、扬尘管控要求;以及满足总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达到工程所在地样板工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4.2.1.1或4.2.1.2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4.2.1.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1.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转账或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邱工
电 话:0757-8228360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林工、严工
电 话:0757-82034163
电子信箱:3531447684@qq.com
迦南美地、千年圣城、应许之地……以色列有许多理由引人神往,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有一个勇敢而坚韧的民族,犹太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曾历经苦难动荡,却始终对文化及艺术保持极高的理想和信念。
移居性的社会构成,根植于心的艺术文化信仰,令以色列形成多元且开放的氛围,造就了诸如毕加索、爱因斯坦、海涅、弗洛伊德等众多领域的名人名家。为何国土面积并不大的以色列能够出现如此多名人伟人?或许可从色列当代艺术一探究竟。
为让观众不需走出国门也能近距离感受以色列文化,罗浮宫家居携手香港环亚联合、誉美世界画廊、《瑞丽》共同打造了ART ON ME艺术无国界暨以色列当代艺术巡展。本次展览共有90幅以色列顶级艺术典藏作品同台争辉,作品形式包含油画、漆画、金属艺术装置等,其中不乏一些举世闻名的以色列现代艺术家作品。
DAVID GERSTEIN 大卫 · 歌诗坦
大卫·歌诗坦(David Gerstein),以色列国宝级艺术家,1944年出生于以色列耶路撒冷,是闻名世界的公共艺术创造者,他以独具个人特色的「剪切式金属雕塑」被人们所熟知。大卫·歌诗坦擅长以蝴蝶、运动元素,或自然景观为题进行创作,灵感多源自于日常生活,每幅作品都充满生机和活力,散发生生不息的坚定和热情似火的期盼。目前,有超过全球25个国家和地区展出并收藏了他的作品。作品及公共雕塑遍布亚洲、欧洲、北美和南美等一些重要城市。
大卫 · 歌诗坦作品 《美丽的一天》
本次罗浮宫展藏馆ART ON ME艺术无国界暨以色列当代艺术巡展,大卫·歌诗坦的作品亦有展出,其中,《美丽的一天》作品备受关注。明快鲜活的色彩运用,极富感染力的表现手法,通过多种不同图案的金属层层相叠,给人一种栩栩如生的惊艳感受。
观众在大卫 · 歌诗坦的作品前驻足观看
许多到场观众在大卫·歌诗坦的作品前驻足观赏,由表及内的仔细探究。“非常的精妙和精彩,没想到也可以用这种立体的方式呈现艺术,很新奇,很赏心悦目”,观展人群中不时有人发出赞叹。
奥兹(Oz El Hai)作品《小提琴》
除大卫·歌诗坦外,以色列浪漫表现主义艺术家奥兹(Oz El Hai)展出的作品同样令人惊艳。他将色彩与乐器巧妙结合,通过立体装裱与蝴蝶装饰,营造一种如梦似幻的画面,仿佛美妙的音乐化身为生动的图画呼之欲出,向人扑面而来,引得不少观众纷纷拍照留念。
导览员为观众讲解阿德里安娜·纳维Adriana Naveh的作品
以色列艺术家阿德里安娜·纳维(Adriana Naveh)擅长使用大的画刀进行创作,笔触充满力量和动感。在本次巡展作品中,有一幅作品为受邀创作的深圳城市影像,“这是平安金融中心,那里很像腾讯大厦,确实很有标志性”,观众们在画作前小声的议论着画面中那些自己所熟知建筑物。
据了解,本次展览旨在通过以色列当代艺术文化,弘扬美的理念及感受,让更多人和以色列大师级作品近距离接触,同时为艺术爱好者提供收藏购买机会。目前,罗浮宫展藏馆是购买以上以色列艺术家作品的官方唯一渠道。巡展将持续至11月20日,票价为100元,观众可通过“罗浮宫家居”公众号,获得优惠购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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