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岭南水乡治水美岸,杏坛提速“先锋工程”!
今年以来,杏坛镇围绕顺德区治水大会战、城市大建设、品质大提升决策部署,全力推动“以水美城 以水兴城”,打造一批靓丽滨河景观带,建设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岭南水乡。
杏坛镇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选取古朗村作为治水美岸试点,深化党员先锋工作,以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效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员以身作则,带着群众一起干,全力激发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治水美岸的工作热情。
治水美岸现场会 生态景观效果显现
10月8日上午,杏坛镇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效治水美岸现场会在古朗村召开,全镇党政人大领导班子,全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岗党员等参加活动,不少人在参观古朗村治水美岸示范点项目时,纷纷为治水美岸呈现出的效果点赞。
古朗村乡约所,由起凤桥、百岁坊、乡约、古塚四大文物串联而成的区域,人们或在旁边休闲,或在跳广场舞,或亲水嬉戏,或议事协商。
乡约所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增加便民设施等基础设施,丰富环境特色,提升景观体验,为村民营造舒适、整洁、亲切的生活空间,打造集旅游集散文化宣教、文化展览、传承民俗文化,拓展群众休闲娱乐空间,满足当地居民对于亲水的需求。
乡约所的建设,是杏坛镇推动治水美岸工作的一个缩影。在治水美岸中,杏坛镇美岸示范项目选址古朗村,项目根据古朗村现状自然基底及人文底蕴,重现“小桥流水、枕水而栖、榕荫遮蔽”的岭南水乡生活画卷,打造“幸福人居”的古镇水乡亲水公园。
以治水美岸项目为例,杏坛镇古朗村因地制宜,结合村居自然村落、历史文化等特点,以古朗村党群服务中心为起点,将古朗村一河两岸、乡约所、党群议事公园、联排古树议事公园、党群共建同心园、充华荔圃路线提升带、太平石板绿道、连元桥等串珠成链进行提升改造,从而构建起生态滨水景观带。
设立治水美岸岗 领岗党员积极履职
古朗村治水美岸打造“一河两岸”风景带,不仅展现了古朗村生态环境的“高颜值”,更是推出古朗村文化发展的“高素质”,美了环境,暖了民心。
同时,更离不开杏坛镇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效工作机制,离不开古朗村党委借助契机,大力推动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行,发动群众参与治水美岸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古朗村党群议事公园、联排古树街议事公园就是杏坛镇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效,农村党员推动治水美岸的生动体现。古朗村党群议事公园占地约1000平方米,由古朗村党委牵头,领岗党员带头示范,深入群众家中,对改造提升方案进行解读,广泛征集意见,反复修改,并最终达成一致。
据悉,议事公园改造提升在保留原有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对硬件设施进行优化提升,增设休憩议事空间,打造成为党群议事阵地,进一步丰富党群参与基层治理的载体,搭建党群联系,党群议事、党群参与的平台,建强党员队伍,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党组织建强、基层善治。项目在今年9月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
古朗村治水美岸岗领岗党员谭耀益深有感触地说,在推进治水美岸项目之初,村内要拆除部分建筑,涉及沿途村民和商户的利益,他们大多都不支持、不配合,工作推进难度极大。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先做通牵涉需拆除建筑的党员思想工作,同时分析其人际关系,分组逐家逐户做解析说服,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在10日内取得沿岸涉及的村民、商户同意,拆除了两岸的建筑。
此外,古朗村内现存百年以上的古树一百余棵,其中不少是珍贵的细叶榕树,这些古树是古朗村的宝贵财富,也成就了古朗为顺德当今的“古树博物馆”。
为了较好地提升村民的生活环境,维护这些百年古树,古朗村通过古村活化项目不断把古树街进行提升改造,扩阔道路,修缮护栏,铺设石板路等便民设施,打造成为古朗村古树街党群议事公园。
“党建+治水”双重合力 形成党员设岗定责最大效应
“我们的美岸示范点项目,从设计、清拆、到建成,仅仅用了10个月时间,沿途1万平方米的河岸建筑全部拆除,充分体现了古朗村在‘冲锋舟’精神指引下抢滩登陆的劲头。”古朗村党委书记梁耀华如是说道。
在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效,治水美岸示范项目中,古朗村党委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主体、党群互动”党建工作法,整合全村党员、党群先锋队力量,积极发动群众配合开展工作,呈现“头雁带领、雁阵合力、党群共融”的良好局面。
同时,建立“村党委+领岗党员+党群先锋队骨干+村民”的沟通模式,安排领岗党员利用空余时间走家访户做好沿岸村民和商户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效,农村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
梁耀华表示,今后,古朗村党委将继续通过党员设岗定责提效助推人居环境整治、美岸示范点打造,翻开古朗村乡村振兴发展的新篇章。
“杏坛镇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效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党的基层组织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体现。”杏坛镇党委书记孙春刚表示,各村(社区)要按照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特色岗位,有序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提质工作。各村(社区)需积极储备和培养人才,动员年轻党员领岗履职,打造成为村居开展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与此同时,营造全民参与基层工作的氛围,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逐步攻破村居工作中的重重难关。夯实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成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继续发扬“冲锋舟”精神,做细、做透、做实每一项工作,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杏坛样本”。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银狮公路狮山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2〕5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佛新干线快速路工程银狮公路狮山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银狮公路平改立沿512县道老路线位敷设,依次跨越狮山涌、广茂铁路后,向东接入三环西路,本施工标段里程范围为YSK0+000.000~YSK0+910。全长910m,部分辅路利用现状512县道。
主线与银狮路旧路走向基本一致,桥梁依次上跨北江大堤狮山管理所门前交叉口、狮山涌、广茂铁路及南海第二水厂取水管后与三环西路平交,最小半径R=129m;从项目起点至北江大堤狮山管理所交叉口两侧新建辅路接入至现状道路;主线终点北侧新建辅路接入现状交叉口,南侧利用现状银狮路接顺主线,以满足附近居民出行。
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双向两车道宽度为10m,辅道单车道宽度为4.5m,双车道宽度为8m(利用老路)。包含大桥584.28m/1座、中桥31.08m/1座(狮南桥拆除重建)。建安费约为5000万元。
2.1.3 工期:
施工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1 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年11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包括全线里程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交叉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 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F跨铁路路基桥涵工程类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 1至附录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80万元。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1月 10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11月10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10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补遗书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501单元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杨工、郑工 电 话:0757-29998052 传 真:0757-29996542 |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G栋二楼04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 话:0757-81265808 传 真:0757-81265808 电子邮件:zllhnanhai@163.com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2-105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良市容环卫绿化等综合管理项目-A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内容有如下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原文 |
现更正为 |
11、中标人必须在每个自然年内开展不少于一次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
六、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1、中标人必须每年(按顺延年计算)开展不少于一次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宣传活动,每年投入宣传活动的费用不低于合同当年服务费的0.2%,且宣传活动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
2、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中“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有如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原文 |
现更正为 |
11、乙方必须在每个自然年内开展不少于一次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乙方必须每年(按顺延年计算)开展不少于一次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宣传活动,每年投入宣传活动的费用不低于合同当年服务费的0.2%,且宣传活动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
3、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中“附件一《大良环卫绿化等综合管理项目管理标准》”中“一、通用管理要求”的“(五)工作配合要求”内容最后增加内容如下:
14、乙方必须每年(按顺延年计算)开展不少于一次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宣传活动,每年投入宣传活动的费用不低于合同当年服务费的0.2%,且宣传活动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注:如投标单位未按本修改通知相应更正投标内容,不作废标处理,但中标后须按修改内容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7-29938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联系方式:0757-22223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刘工
电 话:0757-2222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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