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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肇高铁高明段交叉路口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24     人气:123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珠肇高铁高明段交叉路口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9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珠肇高铁高明段交叉路口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投审〔2022〕9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珠肇高铁高明段交叉路口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10 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涉铁工程,与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新干线机场段)同步建设,途径杨和镇北部豸岗片区和荷城街道西安、三洲片区(南片),主要为 16个高铁线位与路网交叉节点中的道路部分。其中,涉铁的快速路 1 处、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 2 处、主干道 2 处、次干道 2 处、支路 9处,道路总长约 2.8km。本次同步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路基、排水、电气、交通、绿化等。


2.3 定额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8797509.4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


(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的道路、桥涵、路基、排水、电气、交通、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市政交叉节点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公路交叉节点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4.3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各成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各成员)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市政交叉节点施工工作的单位),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承担公路交叉节点施工工作的单位)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至少包括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至少包括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至少包括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各成员)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 645 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57-88211513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工、陈工


电    话:0757-82556401-603


传    真:0757-82300722


电子邮件:24510222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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