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佛开高速东侧、塱沙二路北侧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陆仟捌佰叁拾万元(¥6830万元),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陆万元(¥1366万元),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壹佰玖拾壹万元(USD191万元),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壹仟肆佰玖拾柒万元(HKD1497万元)。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11月4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2(CC)WG0009地块的《佛山市禅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2年12月5日17时0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单笔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12月5日17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27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7日10时00分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挂牌业务咨询:王先生、陈先生,0757-83035032、83905327
2.系统使用咨询:陈先生,0757-83905327
(三)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八楼
1.招标条件
顺德高新区停车站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440606-04-01-224052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顺德高新区顺业东路及德富路南段进行新建停车位、停车场、停车监控等公共设施,道路现状地形为现状绿化带,宽20m,设计速度20km/h,场地高程约3~3.7m。包括道路部分、排水部分、绿化部分、监控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其中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201007.0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顺德高新区停车站建设项目(二期),位于佛山市顺德高新区顺业东路及德富路南段,道路现状地形为现状绿化带,宽20m,设计速度20km/h。包括道路部分、排水部分、绿化部分、监控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5 月至2022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5 条款的规定。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
邮 编: 528325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901-903房
邮 编: 510080
联 系 人: 罗小姐、杨小姐
电 话: 0757-83389005
传 真: 0757-83389005
电子邮件: zdafszb@163.com
1. 高考考生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本,而且找不到出生证明了,要怎么上传材料?
答:考生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
2. 报名点审核报考资格时,一定要考生本人到现场确认吗?
答:按照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规定,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对于确实因疫情等原因滞留外地无法及时返回的考生,经市县招办同意,可以通过委托家长提交材料、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核实报考资格后,先安排报名,待日后考生补办签名确认手续等方式予以办理。具体办理方式,请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确认。
3. 高考报名时已派发考生号,但系统上提交的资料还未审核,是否可以确认报名?
答:高考报名派号后,才能提交附件进行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正式确认报名。
4. 高考报名时还能修改选考科目吗?
答:可以。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报考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选考科目。
5. 高考报名后发现报考信息填错要怎么修改?
答:按照我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数据更改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请联系当地市县招生办。报考信息非常重要,信息错误将造成严重后果,报名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报考信息。
6. 高考报名后发现术科考试类别报错了怎么办?
答:考生在术科考试前,按照我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数据更改程序申请修改,具体请联系当地市县招生办。术科考试类别填报错误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报名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报考信息。
7. 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若后期需变动,应如何办理?
答:考生可凭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修改绑定手机号码。
8. 高考报名时重复交费怎么办?
答:高考重复交费部分,我院将在高考报名后提交省财政厅办理退费,考生可登录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s://ggzf.czt.gd.gov.cn/onlinePay/)实时查询具体退费进度。
9. 高考报名相片采集已成功,但是考生对相片不满意,可以重新采集吗?
答:不得更换报名时已采集的照片。若考生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当地市招生办,由地市招办核实相关情况。
10. 错过11月的高考报名时间,还能补报名吗?
答:一般情况下,我省将于次年2月份安排一次高考补报名。鉴于补报名时我省体育、艺术术科统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即“3+证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即依学考成绩录取)已经结束,拟报考上述招生考试类型的考生不列入补报名范围。详情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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